溫州市出臺市直醫院院長工作目標考核試行辦法
近日,溫州市出臺了《關于市直醫院院長工作目標考核試行辦法》。加大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的傾斜力度,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鼓勵創新創業,推進衛生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該《試行辦法》確定,考核獎勵范圍為市衛生局直屬公立醫院(市二醫、市三醫、市中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考核獎勵對象為上述醫院擔任領導職務的正、副院長和正、副書記。考核工作由市衛生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成立考核小組,依據《溫州市衛生局直屬醫院院級領導班子和院長年度考核辦法》,在行風建設、依法行醫與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機構公共衛生任務管理、綜合工作與績效及院長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按年度對領導班子進行全面考核。
對個人考核為基本稱職的,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個人考核為不稱職的,視具體情況,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予以相應處理。具體獎勵辦法:市直醫院院長工作目標考核獎與年度綜合考評掛鉤,設一、二、三等獎3個等級,等級比例為30%、30%和40%,人均獎勵金額按每年3萬元確定;工作目標考核獎根據單位規模、領導責任、工作量以及工作績效等,分別設定相應的考核系數,黨內任職領導參照行政副職領導獎勵標準確定。市直醫院院長工作目標考核獎金分別核算,所需經費由市財政預算撥付,專款專用。該辦法自2008年起試行。溫州市各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