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縣2007年度土地管理工作考 核 實 施 細 則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土地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各鄉鎮土地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促進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特制定如下考核細則。
一、考核范圍:
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考核內容:
1、農村宅基用地和建設用地管理情況;
2、基本農田保護情況;
3、汛期地質災害監測及防治情況;
4、土地復墾工程服務保障情況。
三、考核辦法:
1、鄉鎮轄區內如發生村干部越權違法批劃宅基地、買賣宅基地,土地主管部門查處落實后,建議對有關村干部進行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的鄉鎮政府不及時查處的,每次每宗,扣除1分;鄉鎮政府不給予黨政紀處理的,每次每宗,扣5分。
2、鄉鎮轄區內村民宅基地違法占用耕地的,每宗扣 0. 5分,鄉村企業、兩戶一體占用耕地面積在0. 3畝一1畝(含 1畝)的,每宗扣1分。占地面積1畝以上的,每宗扣5分。
鄉鎮轄區內村民宅基地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每宗扣1 分,鄉村企業、兩戶一體占用基本農田面積在0. 3畝一1畝(含1畝)的,每宗扣5分;占地面積1畝以上的,每宗扣 10分。
3、因鄉鎮政府把關不嚴,導致農村宅基地住新占舊的,每宗地扣1分,批非占耕的,每宗地扣1分,超長加寬的,每宗地扣1分。
4、群眾反映宅基地存在嚴重問題的村莊,需要鄉鎮政府組織清查的,而且縣政府給予明確通知的,但鄉鎮政府不開展農村宅基地清查工作的,每次扣5分。
5、鄉鎮轄區內因土地糾紛,造成群眾到縣上訪的,每 次扣1分;3—5人集體上訪的每次扣2分;3人以上群訪的每次扣3分。到市上訪的,每次扣2分;3—5人集體上訪的每次扣3分;5人以上群訪的每次扣5分。到省上訪的,每次扣3分;3—5人集體上訪的每次扣5分,5人以上群訪的每次扣10分。
6、因鄉鎮政府管理不善,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區的村組干部或群眾阻礙工程施工的,每次扣2分;導致工程停工1—3天的,每次扣3分;停工3天以上的,每次扣5分。
7、鄉鎮政府在汛期內,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抽查一次不在崗的每次扣2分。接到汛情通知后,不加強災害隱患點監測和不及時組織群眾轉移,導致出現事故的,扣5分。
四、獎懲措施:
縣上擬拿出10萬元表彰獎勵土地管理工作好的鄉鎮,
具體標準是:
1、實行月考核,季獎懲制度,每季度土地管理工作綜合評比前四名的鄉鎮,各獎勵5000元,共計8萬元。
2、每季度排名最后一名的鄉鎮,處罰1000元。
3、一年開展一次農村宅基地清查整治活動,每次獎勵前四名鄉鎮,分別獎勵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共計2萬元。
4、連續兩次評比做倒數第一的鄉鎮,主要領導要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年終考核不得評優樹模。
五、本細則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