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全國及省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和“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要求,發揮考核工作的激勵和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人才觀念和責任意識,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抓好人才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為實現合肥在中部地區的奮力崛起提供堅強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考核對象
縣區黨委、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部分市屬企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及黨政正職。
三、考核內容
1、加強對人才工作領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將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制定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建立人才工作機構,配備人才工作人員,建立人才工作制度;一年至少兩次研究人才工作,議題明確,圍繞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形成指導性的意見和決議;人才工作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組織(人事)部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格局,全年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重點、有實效。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結合實際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各類人才的特點,研究制定人才資源能力建設標準、方式和途徑;注重培養和選拔優秀人才,建立適應本地區、本部門發展要求的各類人才隊伍和后備人才隊伍;加強緊缺實用人才的培養力度,統籌規劃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工作;探索符合各類人才特點的引才機制,積極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實用人才;建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華的選人、用人機制,針對各類人才的特點,在體現群眾認可、市場認可、業內認可上有切實的辦法和舉措;直接管理一批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高層次人才,掌握、了解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人才情況,建立了人才信息庫。
3、改善人才環境。制定培養、吸引和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積極為各類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臺,構建人才成長、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探索公平、合理、科學的分配制度,采取切實措施激勵優秀人才;不斷加大對人才工作投入,建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做好對人才的公共服務工作,努力維護人才的合法權益;開展人才工作調研,宣傳人才工作和各類人才的先進事跡,營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圍。
4、創新人才工作。結合實際,不斷創新人才工作,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取得顯著成效,積累可貴經驗并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推廣。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每兩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考核年度次年的第一季度進行,在3月底前完成。
考核工作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全面考核與重點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和文件、問卷調查、實地察看等方法進行。根據考核內容,結合實際制定考核具體辦法和標準。考核報告報送市委、市政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較差”三個等次。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考核組考核情況和初步意見,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并報市委、市政府,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對領導干部調整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定為“優秀”等次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考核結果定為“較差”等次的,年度工作考核不能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五、考核要求
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是我市推動“一把手抓第一資源”,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考核。考核時要既肯定成績,又指出不足,并認真反饋考核情況,幫助考核對象分析問題,提出進一步推進人才工作的建議。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