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區2008年引進內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目標、指標分解及評分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中心)。
(二)工作目標
實際引進大市外內資10億元,引進重點機構18個(重點機構界定見附件3)。
(三)指標分解
考核指標詳見附件1(下應、鐘公廟、首南、中河四個街道待企業屬地劃分結束后,根據企業劃分情況,在原下應、鐘公廟街道下達的總任務指標不變前提下再進行具體分解)。
(四)評分辦法
對考核對象采取年終評分辦法,將考核指標換算成考核分,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引進內資規模考核指標80分,基礎工作考核指標20分,引進重點機構為附加分(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
二、考核范圍及實績確認
(一)考核范圍
內資考核范圍是指我國境內、寧波市行政區域以外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在我區投資興辦的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和城市功能定位且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的項目。
(二)實績確認
1. 國內招商引資項目實際引資額,原則上按照投資項目注冊資金中外地投資者出資額計算。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大于注冊資金的,經區經濟發展局審核認定后,按實際財務發生數計算。
2.被考核單位要按照統計工作要求,及時報送有關報表和材料,包括提供企業公司章程(出資部分內容)、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和驗資報告,或者提供由工商部門出具的有關企業公司基本情況的說明(如: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投資情況、組織結構情況等),并蓋章。其中以個人名義來我區投資的,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的復印件,以身份證上住址為依據。超過注冊資本的須提供異地匯款投資的匯款單及投資協議、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及資金的使用憑證。
3.被考核單位上報本年度實際引進內資額,應剔除前期已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但因故未開工或注銷的異地資本金。
三、鼓勵措施
根據各考核對象2008年國內招商引資工作年終考核得分排名情況及具體完成考核指標任務情況評選出引進內資先進單位,其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獲獎條件:完成考核指標,且引進內資5000萬元以上,考核得分最高者,評為金獎;完成考核指標,且引進內資2000萬元以上,考核得分在第二、三名者,評為銀獎;完成考核指標,且引進內資500萬元以上,考核得分在第四、五、六名者,評為銅獎。
四、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1.鄞州區2008年內資引進考核指標分解表
2.鄞州區2008年內資引進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3.引進重點機構類型及相應界定條件
附件1
鄞州區2008年內資引進考核指標分解表
單位:萬元、個
單位名稱 |
引進內資 |
引進重點機構 |
咸 祥 |
500 |
|
塘 溪 |
500 |
|
東 吳 |
2000 |
|
五 鄉 |
5000 |
|
邱 隘 |
5000 |
2 |
下 應 |
8000 |
3 |
云 龍 |
2000 |
|
橫 溪 |
2000 |
|
姜 山 |
5000 |
|
鐘 公 廟 |
12000 |
6 |
高 橋 |
5000 |
|
橫 街 |
2000 |
|
集 士 港 |
2000 |
|
古 林 |
5000 |
|
石 矸 |
6000 |
3 |
洞 橋 |
2000 |
|
鄞 江 |
2000 |
|
鄞州工業園區 |
2000 |
|
望春工業園區 |
8000 |
|
鄞州投資創業中心 |
10000 |
4 |
濱海投資創業中心 |
14000 |
|
合計 |
100000 |
18 |
附件2
引進重點機構類型及相應界定條件
機構類型 |
類型及界定條件 |
|
金 融 |
銀行(保險、證券)分支行或營業部,注冊500萬以上;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的擔保類公司 |
|
物 流 |
投資5000萬以上的規模運輸(倉儲)企業、物流中心;知名企業區域采購(配送)中心或進出口機構,注冊資金500萬以上;注冊資金500萬以上的知名貨代(船代)公司、第四方物流公司的分支機構 |
|
會 展 |
注冊資金50萬以上的知名會展營銷、管理、策劃、推廣企業 |
|
科技研發 |
市級以上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研究所、重點實驗室;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注冊資金200萬以上 |
|
檢測認證 |
注冊資金50萬以上 |
|
中介服務 |
注冊資金50萬以上的專利(商標)代理企業、律師事務所;注冊資金100萬以上的工程監理、信息(技術)咨詢 |
|
創意設計 |
注冊資金在50萬以上的軟件(動漫、網絡)開發、文化藝術創意、工業(工程)設計、廣告策劃企業 |
|
管理咨詢 |
注冊資金50萬以上的戰略管理咨詢、資產管理與評估企業 |
|
會計審計 |
注冊資金50萬以上知名審計會計稅務事務所 |
注:本表所指機構均為年度首次引進項目(不含增資及股權轉讓項目),同時市外投資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所占項目股份必須在50%以上。
鄞州區2008年內資引進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基本分 |
評分標準 |
引進內資規模指標 |
實際引進內資規模 |
80 |
完成考核指標得基本分;比考核指標每增長10%加2分,最高加20分;未完成任務同比例扣分; |
基礎工作指標 |
綜合服務工作 |
15 |
按要求組織參加各類培訓、會議;按時按質上報統計數據、各類材料、招商信息等得基本分,未達要求每次扣 3分; |
投資推介活動 |
5 |
按要求參加市組織的投資推介活動得基本分,未達到目標要求每1次扣 2分;自行組織投資推介大活動并報區經發局備案的得1分(最高3分) | |
引進機構數量指標 |
引進重點機構數量 |
|
完成考核指標不計分;比考核指標每增加1個加5分,最高加30分;未完成任務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