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坦鎮建立政府領導成員聯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鎮政府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提高政府領導成員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和發揮作用,黃坦鎮建立政府領導成員聯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該制度規定,鎮政府領導每人分別固定聯系10名以上鎮人大代表,每季至少走訪聯系代表1次,每年不少于4次,向代表通報政府工作情況,征求代表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要求鎮政府領導平時采取電話、通信、走訪、接訪、約談、召開代表座談會等形式,與代表保持經常性的接觸和溝通。通過“請進來”,邀請人大代表來鎮視察、檢查、評議、座談、參加重要會議;“走出去”,參加人大代表活動、走訪人大代表,向代表匯報工作,征求代表意見建議,收集群眾意見和信息。
該制度要求,鎮政府領導成員在聯系代表活動中應廣泛認真地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整理和分類以后,分別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處理落實,并將辦理和執行情況如實向代表反饋,同時報送鎮人大主席團備案,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