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環境宣傳納入區縣長目標考核
日前,淄博市以政府辦公廳文件形式印發了環保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并首次將環境宣傳工作納入區縣長環保目標責任考核,考核分值分別占“環境管理”的10%和總分的3%。
據了解,今年以來,淄博市高度重視環境宣傳工作,相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宣傳信息工作的意見》等,并將環境宣傳列入區縣環保局長目標責任考核,從今年開始又對環境宣傳實行月通報制度,此次將環境宣傳納入區縣長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將極大地促進該市環境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
通知要求區縣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環保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環境宣傳作為一項重要職責,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宣傳渠道,利用多種形式,使環境宣傳不斷深入,努力完成全市的環境宣傳任務。
通知規定,環境宣傳與環境質量、環保重點工作和環境管理一并對區縣政府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月通報、半年考評、年終考核制度,并實行目標考核問責制。考核情況在全市進行通報,考核結果用于對區縣的表彰獎懲,并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考核體系,作為年終全市目標管理考核的依據。
淄博市環保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