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實行績效工資二次考核分配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全院干部、職工的服務意識、管理意識,增強醫院工作要求的執行力,促進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與完成,提高醫院管理效能和醫療服務工作效率。
績效工資二次考核要素主要包括12項內容:(1)門診日志符合率;(2)普通門診、急診及專家、專科門診醫生到位及時率;(3)病歷歸檔及時率;(4)電子處方使用率;(5)成份輸血率;(6)收費準確及時,無少收、漏收現象;(7)出院病歷送交住院處及時率;(8)設備維護保養到位率、規范操作執行率;(9)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率;(10)退藥規范率;(11)輸液巡視卡合格率;(12)服務對象滿意度。
按照《通知》規定,績效工資二次考核要素將作為醫院現行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的補充內容,納入醫院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每項考核要素確定考核標準分,根據考核結果按比例扣分,扣分不受單項標準分限制,最低得分為0分。
二次考核分配的具體辦法是:各科室績效工資二次考核分配額等于績效工資(一次)考核分配額乘以二次考核得分率。二次考核得分率為科室各考核要素合計實際得分除以項目標準總分(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