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嘉定區 鎮(街道)
乙方: 院長
丙方:嘉定區衛生局
為促進醫療衛生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的改革,加強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提高一級醫院的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水平,更好地改善人民群眾的就醫環境和條件,使地方百姓得到良好的公共衛生服務。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委托乙方 管理 醫院,并就三方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宗旨
通過改革醫院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 醫院的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完善醫院“六位一體” 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轄區內百姓的健康保健水平。
二、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轄區衛生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衛生改革與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做好社區衛生與初級衛生保健工作。
2、將轄區內居民的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委托 醫院承擔。
3、根據國家、市確定的農村公共衛生基本項目,按政府花錢購買服務的原則,依照有關標準向 醫院支付公共衛生服務及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費用。包括:
(l)按照常住人口數下撥衛生服務費20萬元/萬人口(視服務情況分階段支付);
(2)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費用;
(3)負責離退休人員費用。
4、按國家、市的有關規定,負責醫院發展建設資金,提供醫院開展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所需的基礎設施和條件。
5、督促醫院執行區、鎮合作醫療相關管理制度與規定,保證以收定支、略有節余。
6、與丙方共同對一級醫院“六位一體”的服務效能進行測評考核與財務審計。
7、與丙方共同決定對乙方的聘用和獎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黨的衛生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辦院方向,依法管理醫院,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包括人事聘用、醫院資源分配、副院長聘任等)。
2、嚴格規范醫院內部管理,創新運行機制,制訂和完善科學、公正、合理的業績考核體系。積極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提高衛生人員素質,醫院臨床醫療人員及其他衛生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繼續教育培訓達到市、區規定標準和要求。
3、改進服務模式,深入社區、學校、家庭,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完善鎮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
4、承擔政府下達的各項衛生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甲、丙方提供的預防保健服務項目上的相關任務指標。
5、維護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全院醫療業務收入較上年遞增,職工平均分配水平不低于上年的水平。
6、負責待退、下崗職工基本標準的生活費支出。
7、保證醫院資產保值。
8、保證醫院的綜合競爭力指標逐年提高。
9、鎮(街道)區域內老百姓的滿意度逐年提高或保持高水平。
10、接受甲、丙方的管理和財務監督。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醫院的行政管理。
2、加強對醫院的行業管理、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與財務審計。
3、負責對醫院的行業性技術指導及有關人員的培訓。
4、推進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改革,協調區衛生人才分中心分流下崗人員。
5、負責提供社會公共衛生技術要求、服務規范和標準。
6、負責每年與甲方一起對乙方的管理業績進行考核,在乙方全面履行管理責任、并完成管理目標的情況下,對乙方實施基本報酬年薪暫定6萬元,基本報酬按月預發70%,年終根據完成目標情況和考核結果給予院長一定獎勵。
7、如乙方在管理過程中出現因違法或管理不善,產生難以完成目標、造成重大損失等情況,甲、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有關須明確的事宜
(一)為體現權利和義務一致的原則,乙方需向甲方交5萬元人民幣作為責任風險抵押金。
(二)醫院經濟運行狀況良好時,視情對院長獎勵。
(三)院長的年收入不得超過職工年平均收入(現金收入,不包括福利)的3倍,鼓勵院長在改善醫院經營業績的同時增加職工的收入。
(四)乙方管理期間,醫院如有下列情況,經考核組審定,由鎮(街道)政府給予院長一定的獎勵:
1、醫院在衛生局年終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同級排序中,位列第一或第二名;
2、醫院被評為區或市級先進集體者;
3、醫院取得區級以上科技成果獎項;
4、其他工作完成出色的。
(五)管理期間,醫院如出現下列情形者,每項扣除院長一定的獎勵:
1、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
2、發生領導負有責任的重大安全事故與違法事件;
3、醫院被處以除警告以外的行政處罰;
4、醫院在衛生局年終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同級排序中,位列最末兩名者;
5、本協議中乙方義務任一條達不到的。
(六)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一致的部分,以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為準。未盡事宜,由三方在法律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