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集團,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醫院為了特定目的組成的統一管理體。在目前宏觀政策環境下,醫院集團化是醫院兼顧自身短期利益和長期發展,發揮品牌和規模效應,降低醫療成本,增強綜合競爭能力,拓展醫療市場的有效途徑之一,也是我國醫院管理者探索的方向。而在醫院集團化改革實踐中,當醫院自身價值取向和社會價值取向出現矛盾時,如何正確把握和引導醫院集團化的改革方向,使之與國家總體衛生改革方向相銜接,是新一輪衛生改革關注的重點。
在醫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醫院為自身生存和發展,集團化和規模化是一種常見做法。通過集團化的道路,發揮集團品牌效應和綜合服務優勢,降低成本,增強對病人的吸引力,擴大醫療市場份額,增強醫院的競爭力,將是我國醫院管理者不斷探索的方向。
組建醫療集團的潛在利益
通過組建醫院集團,可以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形成醫療市場中的競爭實體,全面提高各醫院的影響力、地位、綜合實力和競爭能力,其潛在利益十分明顯。集團對各醫院的床位功能、學科設置、病人雙向轉診進行統盤規劃,集團運作可促進閑置資源的合理利用,實現優勢互補。集團大而全的綜合優勢,將大幅增加病人信任感,形成極具吸引力的品牌形象,競爭區域內和全國的病人,拓寬醫療市場。集團的綜合實力,能釋放各醫院固有的學科優勢,拓寬學科發展空間。可最大限度地增強醫院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能力,以擴展醫院生存發展的空間。組建醫院集團,也將推進各醫院內部改革,對實現疑難雜癥會診中心和各類診治中心、藥品配置中心、臨床檢驗和質控中心、大型儀器等的資源共享,為管理部門合并和人員精簡、后勤服務社會化等提供體制和機制上的支持。如果引導得當,醫院集團化改革對提高醫院運作效率、解決社會關心問題和實現“三醫聯動”總體目標也會產生有利的作用。
組建醫療集團的潛在問題
如果缺乏恰當的政策引導,即未能將醫院集團化的微觀初始目標與社會總體期望和要求結合,目前的醫院集團化改革除了對醫院增加收益有利以及部分解決內部低效問題外,將帶來潛在問題。
組建的醫院集團如不涉及資產重組和管理體制創新,往往難以真正推動醫院內部運行機制的改革,人浮于事、管理低效的問題仍將繼續存在。隨著醫院集團的組建,可能會進一步加劇醫療市場的壟斷狀況,導致醫療服務的效率下降,醫療服務質量難以滿足群眾的醫療需求,外部評價壓力也隨之增加。
醫院集團可能更為關注醫院的經營和利潤,注重經濟收益,而對于協調解決社會和衛生關注的諸如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藥品市場混亂、大型儀器設備過度設置和利用、服務態度不佳等問題,缺乏內在利益驅動機制和動力,對于確保醫保平穩運作和實施科學合理的區域衛生規劃等宏觀問題缺乏熱情。這種缺乏政策有效引導的狀況,在有營利性醫院和特需醫療服務實體存在的醫院集團中,可能更為明顯。
在現有組織體系、運作機制和管理體制下,組建醫院集團將增多管理層次,加大管理難度,操作靈活性和管理效率可能不高。同時,組建醫院管理集團將帶來利益重組,上級主管部門、醫院集團管理委員會及各醫院之間利益協調存在難度,潛在沖突可以預計。
如果只是簡單地以幾家醫院組合增大規模,而不注重通過加強管理獲得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其改革的可持續性并不會很強。
引導與規范醫院集團化改革
衛生行政部門有必要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契機,借助政策和法律手段來調諧、引導、管理和規范醫院集團化改革方向,使其在達成社會改革目標(公平)的同時,形成醫院“產權分明、權責明確、政企(事)分開、管理科學”的管理體制(高效)。
——對醫院集團化改革成效的引導思路,可從四個角度思考:
一是對醫院生存發展,即增加收益的作用;二是對增加醫院運作效率的作用,即管理機制和體制有無創新;三是對解決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和減少新的社會問題的作用;四是對實現政府和社會總體改革目標,直接而言是對實現“三醫聯動”改革總體目標的作用。
——目前醫院集團的組建,多源于激烈醫療市場中尋求發展空間的潛在動力,往往屬內在和自發改革。要引導醫院的集團化改革,從較多關注微觀角度即醫院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問題,轉向更多從宏觀方面考慮解決政府和社會所關心問題。
——從政府和社會改革目標角度來審視,目前的醫院集團化改革一把“雙刃劍”,利與弊是否出現,視政策引導與規范效果而變化。如:對醫療費用的控制。如果引導得當,采用不同級別醫院原有收費標準,加強管理,病人可切實減輕負擔得到更優質服務;如果政策引導不到位,可能會導致二級、一級醫院病人費用負擔增加。藥品市場。如果政策引導得當,通過聯合進藥可降低藥品成本,規范藥品使用;如果政策措施引導不到位,則可能出現二級、一級醫院過度使用三級醫院昂貴藥品。高精尖儀器的使用管理。政策有效貫徹后潛在效果是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減少重復購置;但一旦使用缺乏規范,必然導致過度利用的問題。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政策規范,引導到位,可促進三級醫院通過自身標準逐步規范二級一級醫院醫療質量;但如果不能進行正確引導,極有可能產生醫療市場壟斷,導致服務質量下降。
——醫院集團如不觸動原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則改革成效可能不明顯,原有體制下的一系列弊病仍將繼續存在。值得指出的是,組建后的醫院集團的管理水平往往取決于主體醫院的管理水平和體制創新的動力。
——改革中有必要注意引導兩個方向:一是應該鼓勵強強聯合。強強聯合有利于快速樹立品牌,通過信譽占領和拓展醫療市場,尤其是能在短期內有效抵御進入世貿帶來的沖擊。但如果強強聯合在短期內不能解決管理體制創新的問題,對人才資源的潛在沖擊只能夠短期有效,長期潛在壓力仍然存在。強弱聯合,雖能起到救活弱者、盤活存量資源和增量資源利于調控作用,但增加品牌、強化實力的作用是有限的,從長遠看,將面臨政策調整下適應能力不強的問題,短中長期競爭力都難與強強聯合的醫院集團相比。二是應鼓勵產權制度改革,至少可以引導作一些探索。醫院集團化改革必須引入新的管理體和運行機制,例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獨資、合資、社會資金辦醫、國有民營、民辦等等。當然,這種鼓勵前提是在達成社會改革目(公平)的同時,取其提供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運作效率的作用。(復旦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