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使新職工上崗前了解醫院的基本情況,盡快轉換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特制訂本教育制度。
第二條 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教育,使其了解醫院的工作性質、目的任務和有關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本人的崗位職責及應遵守的職業道德等。樹立以病人為中心觀念。
第三條 教育內容:
1、醫德醫風教育;
2、員工手冊學習:有關文件與政策法令;
3、醫療相關知識:醫療安全與管理;
4、崗位職責;
5、規章制度。
第四條 教育時間:3~4天。
第五條 教育形式:
學習有關文件材料,請院部領導作報告,介紹醫院概況,提出要求。請院辦人事、醫務、護理、保衛、物業管理等有關科室介紹醫院的規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條 新職工上崗前教育結束后需填寫《干部履歷表》、個人信息表。
第七條 上崗前教育具體由人事處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