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在我院開展的各項科研項目、課題,包括與我單位協作的項目必須報醫教科審核批準,方可進行。
2、 選題要求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并量力而行。省市科技、衛生部門的科研課題,按上級要求執行。
3、 課題一經批準,人員、時間、任務、經費、物質計劃等必須及時落實。如無特殊情況,課題計劃下達半年以上仍未開展的,則撤消該課題,收回其經費等。
4、 課題組負責人必須對整個課題負責,定期向醫教科匯報進展情況,存在問題等。并在年終如實填報計劃執行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保證課題按計劃正常進行。
5、 因特殊原因課題無法繼續進行的,課題負責人應及時報告醫教科,申述終止理由,主管部門應及時凍結其科研經費,納入醫院科技發展基金。
6、 科研任務完成后,課題組必須盡快做好總結,報醫教科,并向分管院長全面匯報。需鑒定時,應提供充分的數據,實驗結果及驗證資料,課題組長應做好答辯準備。
7、 通過鑒定的科研成果的所有資料,均應整理、歸檔、上報成果資料需經院長或業務院長審批簽字。
8、 為鼓勵廣大職工從事科研工作,凡取得科研成果的有關科研人員,醫院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9、 每年第三季度為新開課題申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