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規章制度(行政制度)
提供者:配置組
發布時間:2010/06/22 12:00
一、集體領導制度

    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集體領導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對醫院的管理必須按照重大問題須經集體討論決定的原則實施。下列事項需集體討論決定:
1、醫院遠期、整體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2、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實施辦法;
3、醫院基本建設重大問題,醫療儀器設備購置方案;
4、醫院內部機構設置調整、干部任免、人事變動;
5、萬元以上的計劃外開支;
6、重大活動安排,重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7、需經集體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會議制度

一.院務會:
原則每周一次,由院長或書記主持,院級領導、辦公室主任參加。主要內容系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商討決定醫院重要工作事項。
二.行政辦公會
1.原則每周一次,由院長主持,院領導、職能科室負責人及工會主席參加。
2.會議內容主要系傳達上級指示,討論、決定醫院建設有關事宜,布置安排相關工作。
3.遵守保密工作,非經許可授權,不得隨意傳送會議內容。
三.院周會
1.每周一次,由正、副院長主持,科主任、護士長、各科負責人參加。
2.傳達上級指示,小結前期工作,布置近期工作。
3.各科主任、護士長認真貫徹醫院會議精神,布置落實相應工作。
4.實行簽到制度,要求科主任、護士長個人參加會議全年不少于90%。
四.護士長例會
⑴每二周由護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護士長參加;
⑵總結前階段的護理工作,分析、解決存在問題,布置下階段護理工作;
⑶及時落實護士長會議精神,認真實施。
五.晨會
⑴由病區主任或護士長主持,病區全體工作人員參加,每晨上班15分鐘內召開;
⑵進行交接班,聽取值班人員匯報,解決醫療、護理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當日重點工作。
六.工休座談會
各科每月召開一次,由病區護士長或專人召開,工休代表參加,聽取并征求住院病員及家屬意見,增進聯系,改進工作,不能下床活動的病員,可在病房中征求意見。
七.行風監督員會議
聘請市有關新聞、糾風辦、物價局等各界人士為行風監督員,主要對醫院工作實行監督。每年召開一至二次,由院長或書記主持。主要征求社會各界人士對醫療服務的反映,匯報醫院在行風建設中的做法,聽取行風建設中存在的意見和問題。
八.消費監督會議
聘請市有關工商、物價、計量、藥品監督、各界人士為消費監督員,每年召開一至二次信息反饋會。由醫院消費監督負責人主持,匯報醫院半年工作動態,聽取醫療服務收費管理等工作中的意見、建議,商討改進的辦法。
九.黨務會議
1.黨委會:每月一次。特殊情況也可臨時召開,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主要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討論貫徹計劃、措施,總結或報告工作,研究決定醫院的重大問題。
2.黨政聯席會議:每季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或院長主持。參加人員主要有黨委委員、行政領導成員等。討論決定有關的重要工作。若遇重大事項,可由黨委書記臨時召集舉行會議。
3.紀委會:每季一次,由紀委書記或黨委書記主持。主要進行黨規、黨紀學習,研究討論醫院黨風、行風建設情況,向黨委提出紀檢工作建議、報告。
4.黨委民主生活會:半年一次。主要匯報工作、學習、思想情況,交心通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進團結,協調工作。
5.黨委中心理論學習組會議:每季一次,由黨委書記主持。學習組成員組成:黨委委員、院級領導、支部書記。主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事政治;上級有關文件。
6.支委會:每季至少一次,由支部書記主持。根據院黨委的決議和工作意見,結合本支部的實際情況,研究貫徹計劃、措施以及黨支部的思想和組織建設問題,以保證和監督行政工作的正確方向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7.支部大會:每季度一次,由支部書記主持。主要研究貫徹院黨委的決議和工作意見、總結和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
8、黨小組會:每月一次,由黨小組組長主持。主要內容:⑴過組織生活;⑵學習各項政治理論或黨的各項基本知識。
9.黨課:每半年一次,全體黨員參加。黨課內容:學習、宣傳“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緊密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際和衛生改革的實踐,努力提高黨員政治思想理論水平。

三、黨政聯席會議事規則

為充分發揮醫院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和完善院長負責制,保證醫院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序化,促進醫院工作管理水平和兩個文明建設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規則。
一、議事人員組成
1、醫院黨委成員。
2、醫院院級領導及議事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支部書記。
3、工會主席和團委書記列席會議。
二、時間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季召開一次,若遇重大事項,可由黨委書記臨時召集舉行會議。
三、議事程序
1、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院長主持。
2、由相關領導介紹議事情況,提出在黨委會上需要討論研究和確定的事宜。
四、議事內容
1、醫院工作進度和發展情況、改革方案預案。
2、醫院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4、召開職代會有關事項和共、青、婦組織建設。
5、醫院廉政建設。
6、重大人事變動、職工獎懲決定。
8、須經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的其他事項。
五、議事規程
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議事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己見。
2、嚴守保密紀律,對討論涉及的問題,在未公開前做到不泄密、不擴散。
3、對會議作出的各項工作決定可在院務會上進行傳達或公布,重大事項可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后貫徹執行。
 
四.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一、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開1、2次會議,每次大會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會決議或選舉應有半數以上的代表通過,方為有效。召開職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不實行常任制。
三、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
(1)聽取、審議院長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通過醫院改革方案,職工獎懲條例、獎金分配方案、集體福利等有關醫院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3)審議通過醫院財務預算、決算,或重大經濟決策和醫院重大基建投資,大型設備儀器購置等重大活動。
(4)監督和評議醫院中層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職代會討論的重大活動。
四、職代會閉會期間,遇有需臨時討論的重要問題,可由工會建議召開職代會聯席會議。并向下一次職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五、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辦法,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主要內容有:
一、評議的目的。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做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通過民主評議和組織考察,檢查和評議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特別是深化改革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表彰先進黨員,推動消除腐敗分子和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評議的內容,著重包括: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的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犧牲個人利益。
三、評議基本方法:以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根據黨章對黨員的要求及評議內容,先個人對照檢查,然后由黨小組其他黨員幫助評議,肯定優點,指出缺點,提出努力方向。對民主評議出的好黨員,由黨組織進行表揚。對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可經過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院黨委批準,授予黨員積極分子稱號。對評議中揭露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經評議認為是不合格黨員,應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的意見,由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民主評議黨員結合年終總結每年進行一次。

六、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決定>>精神,充分發揮職代會和職工群眾的民主監督作用,促進醫院兩個文明建設,特制訂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對象:黨委委員、院級領導、職能科室正副職。
二、民主評議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職工民主評議與組織部門考核工作相結合,將民主評議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2、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評議中,既要如實地肯定被評對象的成績,也要如實地反映存在的缺點與不足。
3、堅持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把評議結果與年終先進評比相結合。
三、民主評議內容:
1、對領導班子評議的內容:
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遵守黨紀、國法的情況;
②.醫院發展與改革的思路以及經營決策能力等情況;
③.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精神狀態,職業道德等情況;
④.班子是否團結協調,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⑤.領導班子在用人等其他方面的情況。
2、對職能科室正副職評議的內容:
①.“德”主要包括政治立場、理想信念、政策水平、法律意識、職業道德、民主作風、群眾觀點、廉潔奉公等方面的內容。
②.“能”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協調能力、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等。
③.“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風、工作態度、是否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是否具有苦干實干精神,工作是否踏實。
④.“績”是指工作實績。
    四、民主評議的時間和方法:
    民主評議一般每年一次,具體由職代會民主評議工作小組,分別填寫醫院領導干部民主評議測評表,對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作書面測評,對評議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評議情況寫出評議意見,向被評人反饋。最后,民主評議小組把匯總情況報告醫院黨委。

七、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對上年工作進行總結并擬定本年度紀委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并報告院黨委及上級紀委。
二.每季召開一次紀委會議,研究討論紀檢工作及行風建設狀況,分析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三.每季進行一次黨規、黨紀教育,重點是開展黨紀條規和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四.及時查處違紀案件,在一般情況下,紀委處分違紀黨員的具體工作程序是:①調查黨員所犯錯誤的事實,并寫出報告;②與違紀黨員談話,進行教育和幫助,并聽取其對錯誤事實的說明和申辯;③讓黨員了解違紀黨員的錯誤事實,醞釀處分意見;④支委會作專題研究,提出處分的初步意見;⑤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并作出處分決定;⑥將支部大會通過的處分決定交受處理黨員簽署意見,然后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⑦宣布上級黨組織或紀委的批復。對違紀的非黨干部、職工,由紀委查清事實,綜合情況,寫出報告,提交行政作出處理。

八、關于加強醫院領導班子廉潔自律的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反腐倡廉精神,特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訂廉潔自律規定如下:
    一、加強學習,增強黨性。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提高覺悟,加強修養,自覺把自己置身于黨組織的管理之下。堅持按上級黨組織的指示辦事。自覺參加黨日活動,過雙重組織生活,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自覺維護班子的團結統一。班子成員要及時溝通情況,交流思想,取得共識,形成齊心協力干事業的良好風氣。按照組織原則和議事規則辦事,防止“一言堂”和極端民主化。凡屬醫院重大問題,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作出決定,會議決定的事項要認真貫徹執行,不允許個人改變會議決定。在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補臺;遇有“棘手”問題要勇于負責,不躲閃、不回避、不推托。
三、嚴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潔。不折不扣地執行中紀委對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提出的五項要求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不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藥品、儀器設備招標活動;不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領導班子成員的個人重大問題要按制度及時向上級組織請示報告。
四、院務公開,秉公辦事。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分工,嚴格按照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序行使職權,及時檢查自己所分管的部門和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并注意經常互通情況,按時向組織報告。人員調配要堅持以工作需要為原則,嚴格按上級要求和程序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入實際工作不需要的人。其它重大事項,凡能公開的向群眾公開,防止濫用權力,杜絕不正之風。重大建設項目和大型設備采購,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和充分調研,并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招標程序。
五、轉變作風,深入基層。領導班子成員要通過各種形式及時了解群眾的反映和要求。堅持領導下科室、定期征求群眾意見和行政查房等制度。精簡事務性、臨時性會議,不開無準備之會。要充分發揮各職能科室的作用,盡量騰出更多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對科室反映的問題要有明確答復,并有針對性地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堅持勤儉辦事,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從嚴掌握各項開支,尤其要緊縮非業務開支。重大開支項目須經集體研究,不允許亂批條子,亂開口子。出差費用,嚴格按規定標準報銷。嚴格遵守用車制度,確需用車辦私事,按規定交費。禁止公款吃喝送禮,必要的公務接待由院辦室按規定標準安排。


九、行風職業道德建設十項規定

    一、全體員工必須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思想,主動熱情對待病人,關心病人。認真做好文明行醫工作,切實執行醫院《文明服務和行為規范》。不準推諉、中傷病人,不得與病人發生爭吵。若有發生,按《文明服務和行為規范責任書》條例處理。
二、實行人性化服務,不斷改進就醫流程。醫院開設咨詢、方便門診,配備專職門、急診導(分)診人員。落實首問負責制,正確引導病人及時就診,急診病人隨到隨診。暢通“綠色通道”,確保危重病人得到及時救治。努力減少窗口排隊,縮短等待時間,提高服務效率。
三、創造良好就醫環境,提供便民和承諾服務。積極為病人提供安靜、安全、舒適、溫馨、整潔的診療環境,為老年病人等特殊人群設立專門的掛號、付費、取藥窗口;在規定時間或醫院承諾的服務時間內,及時實施各類檢驗、檢查等服務項目,并出具相關報告。
    四、認真執行《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安全防范工作。醫護人員要嚴格執行診療規范,認真落實首診負責制、三級查房制、手術審批制、術前討論制、術前病人談話制、麻醉談話制、交接班制、會診制、疑難危重死亡病例討論制等,確保醫療安全。在診療工作中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權和隱私權,讓病人了解診療方案,并落實各種談話制度,改善醫患關系。
五、認真履行醫務人員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病人及其家屬和中間人的“紅包”(包括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若有發生,按照“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對于個別暗示、索要“紅包”,性質嚴重者,除按照“處理辦法”和省廳規定處理。
六、醫務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克己奉公,廉潔自律。在藥品(含試劑)、醫療器械、后勤物資采購或基建過程以及其他醫務活動中,科室和個人不得收受生產、經營企業或建筑承包單位及其代理人給予的發票價外的現金(宣傳費、補助費、活動費、信息費、開單費、統方費等),貴重物品,向生產和經營企業報銷發票等行為。不得私自接受醫藥、設備企業贊助的國內、境外各類學術會議和考察活動、旅游等。禁止以科室集體名義開支為名,收受藥品、器械等各類回扣和贊助費。若有發生,按照“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七、嚴格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杜絕藥品回扣現象。切實加強醫院藥事管理,確保藥品質量,杜絕偽劣過期和變質藥品進入醫院,保證群眾用上放心藥。嚴格規范設備、物資招標程序,對半年累計采購1萬元以上物資和2萬元以上的設備及藥品要進行招標采購。各項采購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文件和醫院規定的招標采購管理辦法進行采購。
八、嚴格執行醫療服務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做到無錯收、漏收。所有醫療收費一律歸口財務科管理。若有違反,追究當事人和科主任責任,以違規金額的多少,酌情扣除1~6個月績效工資。
   九、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工作人員條例和醫保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違規開大處方,超范圍用藥,不得作偽證,不得冒用病人之名配藥、治療等。若有發生,則視情扣除1~6月績效工資,情節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責任,醫院同時作出相應處理。
  十、工作時間,不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經濟活動,不準外出行醫(征得醫教處同意除外),違者視情扣除當事人績效工資。數次規勸無效者,可給予緩聘、待崗、解聘等處理。業余時間外出,必須確保組內病人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十、 關于實行醫療組長負責制的規定

為加強病區管理,進一步實行病人選醫生制度,各病區實行醫療組長負責制,具體方法如下:
一、醫療組長的確定。醫療組長由科主任推薦或自薦,醫教處審核,院評審委員會討論通過,院內公示一周,經院行政辦公室批準后公布。
   醫療組長原則須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擔任,具備相當條件的高年資主治醫師可選擇性擔任(一般須具備4年以上主治醫師任職資格,對本專業具有較強的診斷治療能力和豐富的臨床經驗,在科中具有較高的威信和影響力的醫生擔任)。
二、醫療組長的職責。科主任必須兼任其中一組的醫療組長。醫療組長對醫療組工作實行24小時負責,對病人從門診、病房、出院、隨訪等實行全程服務和管理。
三、醫療組長的待遇。醫療組長是病區醫療、教學、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既承擔繁重的醫療任務,又兼管一定的行政事務,并對本組的醫療工作實行24小時負責制,故在待遇上應有所體現。醫院對醫療組長績效工資實行補貼制,即按醫療組收支余提成的人均數的1/2為組長補貼。醫療組提成部分,仍參照原績效分分配辦法進行。
四、實行醫療組長負責制后的管理。醫院實行醫療組長負責制,每病區設組一般不超過二個,由醫教處提出方案,經院務會討論后確定。門診出診、住院病人診治、出院病人隨訪等均由醫療組長負責安排。科主任或大科主任管理權限不變,同時協調出門診時間和分科收病人。不設病區的臨床科室或以門診為主的專科均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可由主任兼)。實行醫療組長門診、住院、出院、隨訪全程服務后,專家門診由和醫教處重新確定,原則上每專家每周半天門診。醫院將病歷質量、資料記錄、院內感染、病人欠費、行風建設、醫療糾紛、差錯事故、中青年醫生帶教、科研創新、完成指令性任務、文明服務以及組間、科間協作等作為考核內容。由各職能科室按月考核,按季匯總,與績效工資掛鉤。醫療組長任期二年,期滿時進行考核,稱職者繼聘,不稱職者另行評聘。
五、主治醫師擔任醫療組長的,符合低職高聘條件,經推薦可在原職稱基礎上高聘一級技術職務,享受低職高聘的所有待遇。對業務能力一般,科室認為不具備相應一級技術職稱,在不能聘任該級技術職稱時,可實行低聘。低聘一級的員工,按低聘待遇享受。

十一、院總值班制度

一.院總值班由院領導、職能科有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簽收機密文件,承接有關事宜。
二.負責檢查督促非辦公時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三.認真交接班,不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處理辦法,明確處理結果。下病區巡視時,應隨帶移動電話。
四.若因故不能值班,可相互調換,調換有困難者,報告院辦室,要求另行安排人員值班。
            
十二、信訪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訪工作組織,落實專人處理信訪工作。信訪工作歸口院辦室負責,凡來信投訴均應到院辦室登記備案、簽發后落實部門處理,處理結果并原稿返還院辦室。
二、對來信來訪,認真做好接待工作,熱情、主動、不推托;
三、一般事宜,院方存在缺陷、過失,當場予以解決。未明了的事,7天內進行調查了解,回復來信來訪人。重大事項半月內答復。涉及舉報的案件類,原則二月內答復。
四、遵循保密制度,不外傳舉報、投訴人姓名,不報復舉報、投訴人。
五、對來信、來訪進行登記備案,按程序進行編號,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項實行報告請示。

十三、院長行政查房制度

一、由院辦室安排,具體組織實施,查房前一天通知到個人和有關科室。
二、時間:每月一次,基本固定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上午。
三、參加人員:一般由院長、業務副院長、院辦室、醫教科長、護理部主任、質管科、防保科長、設備科長等人參加,院辦室作好查房記錄。
四、每次查房輪流選擇1~3個病區(科室),選擇解決1~3個較為突出問題。
五、查房重點內容:
1.危、重病人搶救治療情況;
2.檢查三級醫療查房執行情況和查房質量;
3.醫療安全防范措施執行情況;
4.病歷及其他醫務文書書寫質量;
5.新技術、新項目、科研項目和預防、保健工作的開展情況;
6.進修、實習人員教學工作情況;
7.主要醫療儀器設備應用及管理情況。

十四、重要情況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衛生局(99)21號《關于進一步完善重要情況報告制度》一文的精神,及時處理各類重要情況,特建立本院重要情況報告制度。
一、報告內容
1.發現甲、乙類傳染病人;
2.在運輸、貯存等途徑中,發生化學、放射物質泄漏造成重大傷害來本院就診搶救的;
3.集體食物中毒(10人以上或一次死亡2 人以上);
4.發生嚴重差錯、事故或較大的醫療糾紛;
5.發生重大車禍,事故或自然災害,來本院就診搶救的(一次性受傷人群10人以上);
6.群體原因不明的疾病;
7.對醫院財、物、人員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可疑物、人;
8.處長(局長級)以上領導或外籍人士患病住院;
9.科主任(正職)以上領導休假10天以上;職工患有嚴重疾
病;
10.各種重要場所(如財務、儀器、無菌要求等)的參觀或新聞媒體報道;
二、報告方法
    工作時間發生上述情況,按對口性質逐級上報,必要時,須作出書面報告。第1項應分別報告防保科、醫教科,第2~6項由科主任或護士長向醫教處報告;遇有重大性質的,醫教處可分別報告院領導和市衛生局有關部門。遇有第7類情況,科室可直接報告保衛科,由保衛科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遇有第8~10類情況,科主任或護士長向院辦室報告,院辦室根據情況處理或報告有關院領導。
    非工作時間,除第7項直接報告保安值班人員,余各科值班人向院總值班報告,總值班根據情況,可分別向院領導,市衛生局值班機構報告。
三、注意事項
1、重大事項關系到國家財產、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全院各科都要引起足夠重視,不能馬虎、松懈。必須在事發第一時間盡快上報,未能按規定上報的,應追究相關責任。
2、發生重大傷亡(10人以上),按程序報告時,應立即組織搶
救,有關人員要召之即來,不得拖延、推托,院搶救小組要拉得出,用得上,各種設施儀器要保持完好,有備無患。
3、發生重大醫療糾紛,由保衛科根據性質、事態嚴重程度,召集有關人員作好事態擴大的防范工作。必要時,要與地方派出所、110聯系,請求支援。
4、發生重大事故、意外事件,在報告的同時,有關人員要做好現場保護,如封存病歷、藥品等,避免無關人員進入,防止證據采集遭受破壞。
醫院將完善各種通訊聯絡工具,科主任、護士長、病區組長以上人員應公布聯系電話、小靈通、手機號碼,便于聯系。要加強通訊網絡的管理,使之能及時快速傳遞報告信息。

十五、醫院計劃外用工管理辦法

一、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可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租賃部分計劃外用工,以彌補勞動力不足。
二、醫院計劃外用工分醫療醫技、護理、后勤、忠信大藥房、望湖療養院、膳食科六部分。根據歸口管理和考核原則,醫療、醫技計劃外用工由醫教處統一管理,相關科室考核;護理計劃外用工由護理部管理和考核,后勤計劃外用工由后勤服務中心或基建維修中心管理和考核,忠信大藥房計劃外用工由忠信大藥房管理和考核,望湖療養院計劃外用工由望湖療養院管理和考核,膳食科計劃外用工由膳食科管理和考核。
三、需要使用計劃外用工的科室或部門,由科室或部門領導向歸口管理部門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匯總后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院務會或院領導討論決定。
四、計劃外用工使用須符合法定年齡并兩證齊全(身份證、失業證或當地鄉政府就業登記卡),特殊崗位的還須具備相關專業證書。
五、有新增計劃外用工必須到人才租賃公司登記,并與租賃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所有新租用的計劃外用工必須到人事科登記、審核和備案,并經醫院體檢合格和簽定崗位合同后方可使用。膳食科臨時外用工由膳食科負責到市衛生監督所體檢。醫療、護理崗位計劃外用工還須經醫院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計劃外用工實行因崗設人,以崗定薪。所有租用人員由租賃公司支付工資福利和交納社會保險,醫院負責向租賃公司交納使用費和管理費。所有租用人員與醫院不發生任何勞動法律關系。計劃外用工工作時間可根據醫院工作特殊性進行調整,但用工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
七、計劃外用工《崗位合同》年限與《勞動合同》年限同步,計劃外用工不符合使用要求,醫院可隨時終止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可決定是否繼續租用。計劃外用工一般不招收為正式職工。

附:計劃外用工人才租賃辦法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深化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用人制度,增強用人靈活性,降低人員管理成本和風險,經醫院研究,決定采取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租賃人才形式,使用計劃外用工。現制定暫行辦法如下:
1、人才租賃是指醫院租用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臨時用工人員的一種新型用人制度。醫院與中介機構簽定總體租賃協議,受租人員與中介機構簽定勞動合同。
2、對象為醫院需要的臨床、醫技和其它臨時工。醫院可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提出租賃要求,也可由醫院自主確定租賃對象。
3、租賃人員必須符合法定年齡并具備相關身份證明,特殊崗位的還須具備相關專業證書。所有新租賃人員必須經醫院體檢合格,醫療、護理崗位租賃人員還須經醫院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租賃。
4、受租人員由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支付工資福利和交納社會保險,醫院負責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交納使用費和管理費。
5、受租人員由醫院進行管理和考核。醫院根據《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每月對受租人員進行考核,根據結果,計算受租人員使用費,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以工資形式支付給受租人員。此外,醫院還可根據崗位、表現及責任等要素考核結果,給予適當獎勵。
6、受租人員應嚴格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服從所在科室主任、護士長的領導,做到文明服務,優質服務,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如受租人員違反醫院規定或經考核不合格者,應及時更換受租人員。
7、受租人員與醫院不發生任何勞動法律關系,受租人員和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是解決一切勞動爭議的主體。對受租人員違反勞動合同,造成醫院損失的,醫院有權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或本人追償損失。爭議協商不成的,由湖州市人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對業務技術過硬,工作表現突出,經過考核,連續獲得優秀五年以上的護理受租人員,根據需要可限額辦理合同工招工手續或給予加薪增獎。

十六、管理人員培訓制度

1、醫院每年要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學習,集中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二天。
2、培訓學習主要內容:
①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
②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
③醫院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要求。
④管理基本要素和領導方式、方法、藝術。
⑤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的有關內容。
3、培訓形式:
聽課、看錄像、黨校集中培訓、外出參觀考察及自學等形式。
4、培訓由組織人事科組織和考核,需進行理論考試的,得分必須80分以上為合格。
5、培訓學習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競聘上崗的管理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需參加管理人員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十七、崗前教育制度

一、醫院對每年新分到崗的職工實行崗前教育。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天。
二、崗前教育主要內容:
1、思想政治教育;
2、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
3、行風職業道德教育;
4、醫院工作制度、操作規程、醫療安全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5、愛國衛生及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教育;
6、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本院發展情況介紹;
7、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的有關內容。
8、國防教育。
三、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四、未參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崗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五、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十八、離退休制度

一、根據中央及省有關文件規定,工作人員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年齡后,由人事科負責,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辦理離退休手續。
二、正常離退休年齡,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干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女工人滿55周歲。
三、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女性,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工作確實需要的,可以延長到60周歲辦理離退休手續。其他人員的延長將嚴格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但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按人事部門掌握的情況辦理手續。
五、辦完離退休手續后,證書及時轉交本人,并及時通知財務科。

十九、延長退休規定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關于高級專家離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結合醫院綜合改革方案精神,對于少數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身體健康,本人愿意者,根據醫院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限:
1、享受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市級及以上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員或勞動模范;
3、被確定為醫院重點學科的帶頭人。
符合以上條件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延長退休,一般延長年齡至65周歲。個別業績突出的正高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后可繼續延長退休年齡。根據文件規定,凡年滿70周歲后均需辦理退休手續。副高級人員原則上不延長使用。特殊情況科內無正高級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院、科兩級討論同意,經批準可以個別使用,但最遲延長至65周歲。

二十、離退休人員返聘管理規定

一、返聘條件:
1、科室或醫院工作需要,崗位離不開,本人同意返聘者。
2、身體健康,能堅持全日正常工作。
3、返聘者須是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4、在院外沒有個人收入的兼職服務工作。
二、返聘人員職責與要求:
1、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同樣履行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返聘人員要從醫院利益出發,服從醫院的工作安排。
3、返聘人員到外單位會診、手續等,應按照醫教處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自行聯系外出會診。
三、返聘人員待遇:
返聘人員在返聘期間和在編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并不再享受離退休職工待遇。
四、返聘與解聘手續:
1、返聘人員每年由院部討論一次,以決定是否返聘和續聘。然后由科主任聘用。
2、返聘年齡限制同退休延長年齡。個人自愿辭聘者,應提前一個月向科室申請。
3、違反醫院有關規定的返聘人員,醫院有權隨時解聘。

二十一、關于實行院內退制度的規定

為改進醫院人員結構比例,適應事業發展需要,本院實行內退制。凡距退休年齡5年之內或工齡己滿30年者,由于身體等原因即可實行內退。
1、內退職工在內退期間,工資{職務工資、活工資、職務(崗位)津貼}按95%發放,停發衛生津貼,繼續享受房補和醫院規定的煤水補貼。
2、內退職工的公積金、養老金和醫藥費按在職標準繳納。
3、內退職工在內退期間,遇有工改將不受影響,可享受正常工資晉升。
4、醫院每月補助內退職工生活費200元。
5、內退期間不享受在崗職工的福利待遇,不享受退休人員年終一次性慰問待遇。
6、對實行內退的后勤人員,如遇后勤服務社會化,后勤體制需與醫院剝離時,在醫院權限內,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7、內退期間,如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按醫院規章制度處理。

二十二、中層職務競聘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人事部等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打破行政職務終身制,初步建立起職務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運行機制,根據醫院綜合改革方案精神,實行中層職務競聘上崗。具體規定如下.
-、應聘條件
1.年齡、學歷、職稱、工齡要求
(1)醫療業務科室負責人的應聘年齡原是科主任者為55周歲以下,新應聘人員年齡50周歲以下。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屬中專學歷競聘者,應是本院學科帶頭人。
(2)應聘行政、職能科室負責人的年齡同醫療業務科室負責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30年以上工齡符合年齡要求的原負責人,應聘行政職務時,應聘行政管理職務時學歷或職稱可適當放寬。
(3)臨床一線護士長的應聘,應具備師級及以上職稱。原是護士長者年齡在42周歲以下,二線護士長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新應聘護士長年齡在35周歲以下,須是大專以上學歷。
(4)應聘后勤部門負責人的年齡要求同行政職能科室負責人。原是科主任者文化程度可以初中以上,新應聘者需高中或中專以上,原工人身份的女性應聘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2.政治素質:
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辦事公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富有開拓精神;根據醫院總體計劃,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自覺維護醫院的聲譽和個人形象。
3.業務能力:
醫療業務科室負責人:具有良好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能勝任科室業務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創新能力。
行政、后勤科室負責人:具有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熟悉管理理論知識和相關政策,具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聘用程序
l、公開崗位:醫院公布競聘崗位及辦法,讓全院職工了解競聘條件及程序。
2、公開報名:凡符合競聘條件的本院正式員工均可競聘所有中層崗位。應聘人員必須自愿報名填寫《湖州市中心醫院競聘中層職務報名登記表》。
3、競聘辦法:采用理論考試,群眾評議,素質測評,組織考察四個方面結合進行。
4.聘用:競聘上崗實行擇優聘用,聘期為三年,新競聘錄用者試用一年,凡被聘用的中層負責人年終均須進行個人述職。由醫院考核組對其聘期內的任期目標進行綜合考核,優勝劣汰。
三.科室負責人的權力
科主任是科室工作的全權負責人,科主任的權力包括:
(1)行政領導權:負責制定科室工作計劃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科室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特別要加強醫療安全和行業作風建設的監督管理。
(2)人事管理權:科主任擁有本科室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聘用與不聘權,職稱晉升的建議權,不合格人員的解聘權。
(3)業務建議權:科主任有對本科室業務發展規劃,新技術、新項目開展以及人員進修、培訓和參加各種業務活動的建議權。
(4)經濟分配權:在醫院調控的范圍內有權在科室內部進行二次分配。同時,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和義務。
四、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經醫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醫院有權予以解聘:
(1)收受紅包和回扣;
(2)管理能力低下,無所用心,不求上進,造成科室秩序混亂,科室用品、設備、環境臟亂差,多項規章制度無法實施落實,多項責任目標不能達標;
(3)本人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使科室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
(4)導致醫院資金、財產、設備等重大損失;
(5)發生較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6)個人綜合素質較差,不能起表率作用,缺乏奉獻、敬業精神;
(7)團結協作意識淡薄,導致科室內部或部門之間關系緊張,嚴重影響工作質量或科室業務發展;
(8)個人及科室創新能力差,學術水平停滯不前或退步,使科室內部業務發展缺乏后勁。
在中層干部崗位競聘面前人人平等。為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應聘人員的利益必須得到保護,任何人不能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責難。為使每一期的中層干部競聘工作制度化,凡對應聘者進行諷刺打擊的人員將視情給予勸告、低聘、降職等處分。

二十三、待聘、緩聘、解聘、試聘的規定

一、概念:
1、待崗:由于個人業績平庸或表現不好,科室認為不能在原崗位安排工作的在職待聘人員稱待崗。
2、緩聘:由于本人表現不好或違反院規,導致醫院利益或信譽受損,被作出短期不聘者稱緩聘。
3、解聘:由于違反院規或法律、法規,經緩聘后又重犯或新犯,或性質嚴重構成違法、犯罪但不判刑者。
4、試聘:待崗人員由醫院重新安排工作的試聘期為三個月。緩聘期為六個月,復聘前試聘期為三個月。
5、復聘:待崗、緩聘人員試聘期滿,經所在科室主任和職工評議,確實認為已改過自新的,可以復聘。
二、緩聘、解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予緩聘:
1、工作表現不好,經幫助教育無效者;
2、院部或科室安排工作后不服從分配者;
3、醫療上發生事故或嚴重差錯二次者;
4、開大處方、作偽證等影響較大的違規行為,聘用期內累計發生二次者;
5、收受“紅包”、“回扣”等經查實后影響較大但不構成犯罪者;
6、當班者,延誤搶救病人時機,造成較大糾紛的直接責任人;
7、院外違紀違法查實,但不構成犯罪者;
8、其他違反院規給醫院經濟和信譽造成損失,院長辦公會議認為應當給予緩聘者。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予解聘:
l、不勝任本職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新工在試用期間(見習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違反院規經緩聘后又重犯或新犯者(即經二次緩聘處理者);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5、二次受行政處分,無悔改表現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7、其他違反聘用合同規定,院、科兩級領導認為應當解聘者。三.待遇
1、待崗人員待聘期為一年,醫院負責提供二次上崗機會,本人可以聯系調離,也可到人才市場擇業或自謀職業。待聘期滿一年仍末找到崗位或調離的,按解聘或辭退處理。
2、待崗人員達到內退條件的,可辦理內退手續,待遇按內退規定執行。不符合內退條件的,半年內由醫院按本人四項工資之和的70%發給,半年后仍末找到崗位的,醫院按每月湖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費發給。
3、緩聘期間只發工資,停發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現金。試聘期按緩聘期待遇執行。試聘、緩聘滿半年者,當年年度考核作不合格處理。
4、解聘、辭退人員由院方提出者,按浙人政[1998]141號文件執行,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由員工自己提出辭職,解除合同或自動離職者不發經濟補償金。

二十四、非衛技專業人員和技工的聘用規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對“以考代評”的非衛技專業技術職務和技術工人的聘用按照先院內評審,再分級聘用的原則進行,規定如下:
-、評審小組職能和評審原則:
醫院建立評審小組,由院領導、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等組成。
評審小組負責對“以考代評”非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工,在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后重新進行評審,為科主任是否聘用提供依據。
醫院對聘用指標實行宏觀管理,中級職務技術人員和高級工一般不超過本專業人員總數的20%。有關科室在宏觀控制指標內,根據崗位需要,擇優聘用。
二、評審辦法和內容:
㈠辦法
被評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表》,《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資格評聘表》,經科室評議同意后,報醫院評審小組。評審小組在認真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形式表決,在獲得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數通過后,取得相應聘用資格,由科主任決定聘用權。
㈡考核內容
政治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奉獻精神,服務意識強,勞動態度端正,遵守職業道德。
工作成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安全工作,團結協作,帶教認真。
業務水平:鉆研業務知識,能獨立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解決技術上的難題。
三、評聘基本條件:
㈠技術職務的評審條件:
1、中專畢業及以上取得相應技術職務資格者,院內評聘條件參照衛技職務評審辦法執行。
2、高中文化及以下人員取得相應職務資格后,按下列條件評審:
(1)中級職務:初中畢業,專業工齡滿18年,高中畢業,專業工齡滿l5年,擔任助師級職務滿5年。
(2)師級職務:初中畢業,專業工齡滿12年,高中畢業,專業工齡滿6年,擔任員級職務滿5年。
㈡中、高級技工、技師評審條件
l.高級工:高中畢業,專業工齡滿l5年或初中畢業者,專業工齡滿l8年,擔任中級工滿5年。
2.中級工:高中畢業,專業工齡滿l0年或初中畢業者,專業工齡滿l2年,擔任初級工滿5年。
3、中專及以上畢業者,評聘辦法套用衛技職務評審條件,高級工參照中級職務評審辦法,中級工參照初級職務評審辦法。
4.技師:副高級職務滿5年,高中畢業,專業工齡滿20年;初中畢業,專業工齡滿25年。

二十五、各類假期及待遇的規定

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各種假期,員工均有權要求休息,但必須服從科主任、護士長統一安排,嚴格履行有關手續,不得采取自行休息或先休息后請示的辦法。否則,作曠工處理。
積存假期由科主任、護士長統一管理,累計不超過5天,超過作廢。員工請假或調休應在未離開崗位前進行,并當面征得科主任或負責人的同意批準。在外的請假一律由人事科會同科主任一起審批,否則作曠工處理。外地各種假條對本院原則無效。特殊情況(突發性疾病應有當地急診病假證明附急診病歷;交通上的原因,應有當地證明)應及時電告本院,誤假由當事人負責。
科主任的各種休假(三天以上應報院辦室和人事科,便于知道去向、聯系工作)。
請假(指事假、探親假、婚喪假)應寫出書面報告。
-、年休假:
l、標準:
(1)工齡年滿1年(即從工作第三年始,以下年限依次類推)不滿5年,假期3天。
(2)、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假期7天(含周休假日)。若不含公休假日的,假期5天。
(3)、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假期l0天(含周休假日)。若不含公休假日的,假期7天。
(4)、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假期15天(含周休假日)。若不含公休假日,假期1l天。
(5)、工作年限滿30年以上,假期20天(含周休假日)。若不含公休假日,假期14.5天。
2、管理休假規定
⑴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員工,原則上一次休完,確因工作需要分次休假時,嚴格按上述不含周休假日的假期休息。
⑵當年假期末休完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不能跨年度使用。
⑶享受放射假人員,年休假期減半執行。
⑷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⑸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⑹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0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⑺符合享受年休假人員,如當年已享受探親假或四年一次探望父母親假的,其年休假時間減半。
⑻當年享受年休假后請事假,其事假累計天數超過20天的,則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⑼當年產假90天以上,不享受年休假。上年度考核不稱職者(不合格),當年度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⑽當年度享受年休假后,其病事假超過了第4、5、6條規定期限的,則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3、待遇
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所在科室每天平均數扣除(若不含雙休日,則每月按2l天有效日計算)。醫院不出資購買各種假期,但允許各科自行處理。
二、事假
請事假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必須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事假三天內由科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科室負責人簽上意見后,交人事科審批。七天以上由院長審批。
事假在30天以下,基本工資及職務(崗位)津貼按50%發給,當年事假累計在30天以上(從3l天起)停發工資;績效工資按所在科室每月每天平均數扣除(若不含雙休日,則每月按2l天有效日計算),當月扣完為止。如年終有獎勵,按規定考核。
因私出境出國,若假期由醫院承擔者,外出期間保留工齡,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不報銷境外醫藥費(含退休職工)。
三、病假
病假必須出示保健科假條。夜急診、節假日非保健醫師只能出示急診范圍內(只限二天)假期。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
4、上述人員病假期間,活工資部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職務(崗位)津貼按固定工資部分的比率發給。
6、職工因工負(公)傷及因工(公)傷復發,治療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7、建國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如返聘在崗,病假時間工資照發。
8、病假六個月以上要求上班,需同工種試工一個月。試工期間能出全勤,可享受績效工資,一個月中若有缺勤,仍作連續病假處理。
9、因器質性疾病不能上夜班,應由院醫保領導小組討論審定。
10、病假期間,績效工資按所在科室每月每天平均數扣除(每月按21天有效日計算),如年終有獎勵,按規定考核。
四、婚假
1、員工結婚按國家規定可享受3天假期,晚婚可享受15天假期;
2、婚假必須一次使用;
3、享受婚假員工必須提前申請,科主任同意,報組織人事科批準,方為有效;
4、績效工資按所在科室每月每天平均數扣除(每月按21天有效日計算),年終獎扣獎參照病假執行。
五、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員工與配偶或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可申請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含路程),軍隊配偶例外;
3、未婚員工探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
4、己婚員工探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有下列情況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
員工當年結婚;員工當年離婚或喪偶;六個月(累計)以上長期病假者;產假一月后與家庭團聚一個月的;配偶或父母無論用什么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團聚過的;已享受放射假的。
6、探親績效工資按所在科室每月每天平均數扣除(每月按21天有效日計算),年終獎扣除參照病假執行。
六、產假
1、妊娠滿七個月,每天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不安排夜班;
2、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l5天,難產增加l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嬰兒增加15天;
3、計劃內作人工流產者,產假30天。三個月以上至七個月以內引產者,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作早產處理,按正常產假處理;
4、雙生以上的女員工,可實行產后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原工資80%發給;
5、對撫育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于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
6、對哺乳女員工,產后一年內不安排夜班或加班加點;
7、晚育假14天,符合晚婚、晚育的男員工,妻子產后可享受一周護理假。
8、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績效工資及年終獎參照病假執行。
9、如違反計劃生育,不論假期自理以否,休息期間按日扣發工資,扣發三個月績效工資。年終獎按事假扣發,不報銷醫藥費。
七、放射(療)假
1、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2、放射(療)假期間,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公休假扣除。
八、喪假
1、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假期;
2、喪假須一次用完。
3、喪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及年終獎按病假處理。
九、公假
1、到法院出庭作證、行使選舉權及其它公民權作公假處理;
2、作為運動員、藝術表演及其他參加市級比賽作公假處理;
3、拆遷房屋時,必須有單位證明,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給予l-3天的公假;
4、外出參加會議、短期學習或學術交流,按通知規定的日期給予公假,公假按上班處理。
十、曠工
員工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曠工累計滿半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l、被公檢法機關行政拘留、傳喚被證實違法,違紀者;
2、擅離工作崗位兩小時(含兩小時)以上者;
3、無故不參加院部和科室會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4、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向科主任請假者;
5、有事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離院者;
6、請假期滿,未按期上班者;
7、曠工一天及以上,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工資按日扣發。年終績效獎按規定扣發。

二十六、成人大、中專以上學歷教育的規定

一、報考在職研究生的規定:
l、大學本科,工作滿三年,35周歲以下的業務骨干,醫院發展需要,并有培養前途,愿意終身為醫院服務,報考研究生課題進修班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
2、思想素質好,作風正派,無行風問題反映;
3、現任科主任、學科帶頭人優先;
4、本人申請,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定;
二、報考成人高校函授學歷教育的規定:
1、報考條件:
①符合招生學校的招生條件;
②從事現專業滿三年,科室公認,表現較好;
③專業對口,且醫院發展需要,不影響科室工作;
④科主任同意推薦,報院務會討論同意。
2、為控制學習人數,主要臨床科室(指有夜班的一線科室),人均150元,醫技科室人均180元,節余下年度繼續使用,具體由科主任控制。
3、護理人員報考湖州教育點業余學習人員由護理部提出意見,須征得科主任同意,費用由科室承擔。
三、參加成人高校自學考試規定:
1、報考條件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格限制,專業對口,表現好,科主任同意推薦,院務會討論同意。
2、無輔導、復習假,醫院僅給考試假。
3、費用由科主任在控制范圍內自行安排。
四、有關學費、假期等處理原則:
l、函授學習者,醫院在控制報銷范圍內報銷規定學費外,其他費用(報名費、考務費、資料書籍費、實驗費等)一律自理。國家規定年限內不能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不能取得學位證書者,由本人自負全部學費。
2、自學考試取得畢業證書后,可報銷每門考務費、實驗費及一次畢業考核費,報名費和輔導費自理。
3、考試和面試期報銷往返交通費(不包括市內交通費),無出差補貼,住宿費按通知單每人每天報20元(不足20元者,實報)。補考者所需假期和費用自理。
4、報考脫產成人高校,醫院原則上不受理,確有培養前途的業務骨干,須經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后,報院務會討論同意。
5、學歷教育醫院只培養一次,市局學科帶頭人和醫院業務骨干,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護理部的部分業務骨干可二次培養,醫院只給假期,不報銷一切費用。
6、符合報考條件,經醫院審批同意后到人事科辦理手續。
7、未到報考年限,提前報名者,專業對口,醫院不承擔經濟費用,到年限后醫院承認學歷;專業不對口,醫院不辦理手續,不享受有關學歷待遇。
8、自學考試畢業后三年內不辦理調動手續,函授畢業者五年內不辦理調動手續,反復輸送的重點對象和研究生畢業者,l0年內不予調動。如本人堅持調動,醫院按上述規定服務年限按比例歸還所有培養費和工資。
9、晉升考試(含技工),醫院不報銷報名費,考務費,輔導費、資料書籍費。
10、文件規定先培訓后參加與晉升有關的外語、計算機考試者,憑發票醫院只給予報銷一次培訓費。技工及其它上崗培訓者最多只能報銷二次培訓費,第一次報銷培訓費的70%,第二次報銷培訓費的50%。
11、為了全院各科室間人員培養待遇統一,除學費由各科主任自定外,其余報銷前須經組織人事科審定后再報。財務科須建立每科報銷登記檔案。

二十七、病人選擇醫生的規定

為認真貫徹上級文件精神,根據市衛生局關于病人選擇醫生的精神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切實做好病人選擇醫生,以促進醫院優質活動的進行,使病人真正做到信任而來,滿意而歸,特規定如下:  
一、病區以組為單位進行病人選醫生工作。在病區公布以組為單位的介紹資料,由護理部接待,病員病人家屬填寫選擇醫生組志愿表,并發給病人意見反饋書,病人出院時收回留存,作為考核之用。對于病人選擇有困難的,護理部可輔助、指導病人選擇。
二、在門診公布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生資料,以供病人選擇用,選擇門診醫生一般以門診醫生為主。門診各科的候診室,應掛出今日門診、專家、專科醫生名單,便于病人選擇。
三、為使病人對醫生或醫療組有較全面的了解,除在門診大廳內公布主治醫師以上醫生的簡介,在病區公布醫療組組成外,另通過觸摸屏或通過編印醫院宣傳資料,讓病人能較全面了解本院醫生的構成,擴大社會影響。
四、建立咨詢熱線電話,在門診部設專線電話,安排專職醫務人員,專門負責病人來電咨詢和預約門診。
五、實行病人選醫生后,必須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原則。根據各醫療組的收入數、病人數及質量、責任風險大小,確定科室分配細則,對獎金進行再分配。
六、實行病人選醫生是醫院衛生改革的一項舉措,各科要認真積極地組織實施。①要妥善處理年青醫務人員的培養,不能顧此失彼。青年醫師不單獨門診,應編排在病區各醫療組中,給予帶教、培養。②要正確對待病人的選擇,遇有他人診治過的病人既不能推諉,也不能抵毀,拉攏,以免造成不良影響。病人選擇醫生是病人的權利,我們只有正確對待這一現實,以此為契機,促進服務工作的轉變,使醫療服務工作更加適合人民群眾的需求。  

二十八、科研工作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貫徹“科技興院”的辦院方針,鼓勵、支持和規范各級醫護人員從事醫療研究和撰寫論文,穩步提升醫院品位,不斷提高醫療水平,特制定科研工作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一章 科 研 項 目 管 理 規 定
 醫療水平的提高,需要醫學科技的深入研究。為規范和支持科研項目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1、立題:本規定所指的科研項目是向國家級,衛生部、省科技廳、省衛生廳、市科技局、市衛生局所申報并被列項的課題以及特別優秀的計劃外課題。各級科研項目的申報須首先由課題負責人向醫教科提出申請報告,填寫任務書,就該項目的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論證依據,再提交院科研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同意后根據課題的先進性等情況上報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
2、鑒定:科研一旦完成,寫出論文,課題總結后可申請科研成果鑒定(但軟科學成果必須在課題工作完成一年后方可申請)。先填寫鑒定申請書、并提供與科研有關的完整資料(包括說明課題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有關附件)
3.評獎: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科研成果的課題,可以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填寫評獎申報書并提供有關材料,經醫院科研領導小組討論后再上報主管局。
各類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評定一次,對上一年取得的科研項目中的優秀者給予獎勵。
4.每年10月至年底為各級各項課題申報期,各項申報所審的準備工作必須于期內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具體事宜由醫教處負責督促實施。
5.各級課題,每年終課題負責人應向醫院有關部門書面匯報科研進展及經費使用情況及存在問題。院科研領導小組要對全院科研項目逐個進行審查匯總,提出解決辦法,規范科研活動。
6.科研項目一旦批準立題,就必須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對無正當理由,純屬主觀不努力而未完成的課題,要給以院內通報批評及退還所用經費,具體金額由院科研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如情況特殊須經院科研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后方可停止研究。
7.獲準立題的科研項目,如上級部門有相應科研經費下撥,一律由醫院根據本院相關規定掌握使用,原則上專款專用,課題結束如有剩余則轉入醫院科研經費。
8.某些特別優秀的課題因各種客觀原因未能及時申報或申報后未被批準者,可書面向醫院申請計劃外經費,由科研領導小組討論決定給予研究經費。
9.外單位來人來函聯系,要求我院有關部門協助或共同完成科研項目者,如新藥的臨床應用論證等,需報醫教科批準,再與有關科室共同論證課題的可行性等有關問題,以決定是否合作,必要時提交院科研小組。討論如有經費下撥,原則上由醫院掌握,用于獎勵有關人員等。

第二章 申報課題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醫院對科研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強,經費投入也逐步增加,為確保課題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課題經費的使用,特制定申報課題經費使用的暫行管理規定:
一、經醫院研究確定申報國家級、省部級、廳市級課題(或市衛生局列題)。凡通過批準列項者,醫院拔款分別為20-30萬元、5-15萬元、0.8-1.5萬元/每個、0.5-1.0萬元/每個;市科技局與省衛生廳聯報者2萬/每個。
二、科研課題經費來源
㈠各級各類計劃項目下達的專項經費及主管局與醫院的配套拔款。
㈡課題獲獎的獎勵經費,于課題結束后可充還借款。
㈢醫院科研經費,主要用于追加及人民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設備的購買(不包括試劑、藥品等),計劃外課題研究的經費支出。
三、研究經費的使用。
㈠為課題研究工作的開展所需
1、課題相關的必要的外出學習與觀摩;
2、邀請上級專家來院指導等日常開支;
3、相關科研設備、消耗性材料,實驗動物的購買、藥品、試劑等。5萬元以內的設備由醫院科研經費中支出,但必須由院長批準。
㈡為課題研究最終鑒定之用,具體規定如下:
1、專家鑒定費發放標準:市內專家600元/人,國內著名專家1600元/人;參與鑒定的有關領導或來賓原則上200元/人,超標部分原則上由課題組自負。
2、專家及我院接送人員食宿、車費(標準參照相關規定),參與鑒定人員的餐費。
3、鑒定會費用開支。
4、查新報告費用。
5、幻燈制作費。
6、課題評獎費原則上由課題經費中支出,如課題經費不足可由醫院承擔
7、課題終結時(指評獎結束),尚有多余經費納入醫院科研基金。
四、使用課題經費的審批手續
在課題研究中,如購買設備、試劑等,每個單項超過1千元者,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院長審批;大于1萬元者,由院長審批;1千元以下者,需口頭向醫教處申請,購買后憑發票由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后報銷,費用金額由財務科列入專帳管理。書面申請由醫教處存檔管理。                              B
五、如課題組經費不足需要追加時,應向醫教處提出追加經費的書面申請,由科研領導小組根據該課題的進展情況及經費需要量決定是否追加,原則上追加經費不超過該課題全部經費的30%。追加部分由醫院科研經費中支出。                              B

第三章 課題申報、評審、評獎的程序及資料準備

一、申報課題列項的程序與資料準備
(一)程序:
1.書面申請即課題負責人就開展該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及社會經濟效益作出書面說明,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報醫教處。
    2.院科研領導小組討論同意上報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立題。
    3.課題組負責人填寫相應的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表。
    4.按行政隸屬關系逐級上報審批。
(二)資料準備
1、課題負責人填寫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表及立題的有關內容:
(1)立項指導和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
(2)研究開發內容和技術關鍵
(3)預期目標
(4)研究方案、技術路線、組織方式與課題分析
(5)計劃進度安排
(6)現有工作基礎和條件
(7)查新報告
(8)經費預算
用A4紙打印連同申請表裝訂成冊,一式五份。
2、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立項后,每半年,一年分別以書面形式向醫教處、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課題進展情況。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則需向上級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說明延期理由,經審核同意方可結轉。
二、申報課題評審的程序及資料準備
(一)程序
1.課題組項目負責人填寫科技成果評審申請書。
2.與上級主管評審部門核準評審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評審許可證。
3.邀請有關評審專家7-11人(均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評審結束后將科技成果評審證書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評審部門簽署核審意見。
(二)資料準備
1.課題組負責人制作好評審幻燈或多媒體資料。
2.課題組負責人填寫科技成果評審申請書及評審技術文件:(用A4紙打印)
(1)課題內容簡介
(2)工作總結
(3)社會、經濟效益評估
(4)典型病例介紹
(5)部分病案索引
(6)相關研究論文
(7)查新咨詢報告。
3.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表。
4.立項的文件批復。
5.科技成果評審許可證。
6.科技成果評審證書。
7.整套資料裝訂成冊一式23份。評審完畢整套資料原件留檔案室。
一、申報課題評獎的程序與資料準備
(一)程序
1.課題組負責人填寫科技獎項推薦書
2.評獎項目推薦按行政隸屬關系逐級上報。
(二)資料準備(用A4紙打印)
1.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書,省市連報19份。
2.裝訂成冊的材料2份:
(1)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書
(2)鑒定許可證或評審許可證
(3)鑒定證書或評審證書
(4)科研或技術總結報告
(5)經濟效益證明(財務專用章)
(6)查新報告
3.課題獲獎后,課題組獲獎證書留檔案室,課題組成員榮譽證書交復印件留檔案室。

第四章 論 文 、科 研 獎 勵 的 規 定

為鼓勵、支持各級醫護人員撰寫論文和從事醫療研究,對論文和科研的獎勵作如下規定:
1、獲國家級科技進步獎和發明獎者,醫院再分別獎勵課題組與國家同等標準獎金的2倍。
2、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者,醫院再分別獎勵課題組同等標準獎金的1.5倍。
3、獲市、省廳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者,醫院再分別獎勵與該獎同等標準的1.0倍。
4、獲市衛生局科研項目一、二、三等獎者,醫院獎勵課題組與該獎同等標準的50%。
5、僅通過評審而不獲獎者,醫院不予獎勵,一個項目重復獲獎者,按最高一級獎勵,其余獎金可作為該課題組的科研基金,由課題組支配。但不能分配到個人。
6、對科室開展新技術新項目,醫院根據新項目的先進性、實用性以及所開展的成效可給適當獎勵。
7、醫院給予報銷論文版面費及圖片制作費。但其論文必須刊登在浙衛發[2002]285號“關于印發評審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醫學衛生刊物名錄(修訂稿)的通知”的文件所規定的專業刊物上。一級雜志除報銷出版費外,或前二個欄目內論文獎500元,短篇獎l00元,其它獎200元的獎勵標準執行。國際性專業雜志參照執行。
8、二級雜志發表的文章,可報銷出版費(限500元以內)中國實用系列雜志按第7條標準分別獎勵200元、100元、50元,其它不再獎勵,市級雜志或無CN刊號的省級雜志出版費不予報銷,增刊及境外非專業雜志亦不予報銷。
9、文章發表后需匯編書籍或收入數據庫等,原則上費用自理,特別有價值者,由醫教處和分管院長決定。

二十九、重點專科管理條例

一、院級重點專科的基本條件
院級重點專科應具備如下條件之一:
1.近三年來該專科有顯著的學術成就,承擔市、廳級課題一項或院級課題二至三項。
2.該專科整體水平處浙北地區領先地位,經常對浙北地區兄弟醫院進行指導性會診,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并在一級雜志發表論文2-3篇或二級雜志論著一篇或以上。
3.該專科適應醫院發展需要,三年內開展二項以上省內領先的新技術、新項目。
二、重點專科的評審
1.要求申報院級重點專科的科室,在每年4-5月份到醫教科填寫“重點專科申請表”,在醫院規定的日期前上交有關材料。
2.醫院組織有關專家召開專門會議論證,并提出論證意見。
3.院務會根據醫院發展結合專家論證意見,審批重點專科并張榜公布。
三、重點專科的任務
1.結合本專科的實際和主要方向,制定三年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研工作計劃。
2.制定本專科人才培養計劃,以及實現人才培養計劃的具體措施方法。
3.每年專科發表二級雜志或以上論文1-3篇。
4.三年內開展1-2項省內先進的新技術或2-3項院內新項目或完成一項省廳或市級研究課題。
5.專科每年舉行一次院內專題講座(報告)。
四、重點專科管理
1.醫院對重點專科發展實行扶持政策。
2.重點專科每三年評審一次,每次評審三年有效。
3.重點專科每年須有計劃總結,并上報醫教科。
4.院內重點專科實行淘汰制,經考核未達到基本條件者取消該科重點專科資格,并責令限期整改。視整改效果,決定是否恢復其重點專科資格。
五、重點專科扶持及獎勵規定
被確定醫院重點專科,每年下撥科研經費3-5萬元,用于科室學科建設,經費使用及管理辦法參照部分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新申請并進行院、市重點專科達標建設的,獎勵人民幣1500元至2000元;已屬重點專科,評估達90分以上,獎勵科室人民幣2000元至3000元。其中學科帶頭人30%,院、市兩級專科不重復計獎;申請并進入浙江省醫學扶植重點學科或實驗室獎勵科室5000元,其中學科帶頭人30%;申請并進入浙江省醫學重點學科或實驗室獎勵人民幣10000元,其中學科帶頭人50%。
六、新技術、新項目引進、開發獎勵
每項新技術的引進,開發應用,醫院給予一定資助,產生經濟效益的,按經濟利潤的大小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三十、引進人才的規定

一、引進人才
l.引進人才的對象為碩士以上或副高以上業務骨干。(不包括已進院的工作人員和未參加過工作的應屆碩士畢業生)。
2.引進前須進行專業知識和外語考試,技術操作考核,并進行體檢,符合要求者方可錄用。
3.凡被引進的人才按不同職稱,醫院給予一次性生活安置費10-30萬元。并為其配偶在院內或院外安排工作,協助解決子女就讀,提供可能的幫助。
4.為引進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和科研條件。
5.確有特長的人才引進,待遇經協商,可另行確定。
6.重點人才引進時,應與醫院簽訂協議。內容包括引進后所開展的新項目或科研課題及經費或配套人員投人數量,出成果的時間,達不到目標的制約措施等。引進的人才如在本院工作未滿五年要求外調的,須原價退回生活安置費。
二.外聘人才
1.根據開展業務所需,科室可申請外聘副高以上專家來院定期指導。
2.外聘專家待遇由醫院與專家面議后確定。
3.外聘專家來院指導每月不少于一次。指導內容和需要達到的目標由所在科室提出后,醫教處與專家簽訂協議。

三十一、外出進修的規定

一、外出進修人員由科室主任與醫教處共同商量確定,分管領導批準,原則上兩年計劃安排一次
二、進修人員應具備中級職稱,被確定醫院業務骨干或培養對象者。(專科需要或新購儀器需外派的短期進修不受上述限制)。
三、三個月以內的短期培訓或進修,須根據科室業務發展的需要,于年前或年初按計劃上報醫教處,由院領導批準。
四、外出進修人員一律與醫教處簽訂合同,內容包括進修目的、擬回院時間、回院后擬開展項目、需購配套設備金額,并在多少時間內開展完畢及不合要求的處罰措施等,實行抵押金制度。進修壹年押金5000元,回院后不開展預期項目,押金不退還,并扣除進修期間的績效工資。如按合同達到要求,由醫院歸還本金和利息。
五、進修地點原則上限于上海、杭州、蘇州、南京等,但重點專科及重點培養的骨干,可選送至全國著名專科進修,亦可送國外進修。
六、進修人員的績效工資由院部規定發放,報銷往返差旅費一次。
七、進修期間,可參加當地I類學分的繼教活動1次,報銷范圍參照本院外出學術活動規定。
八、進修期間,應認真執行進修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勞動紀律,行風問題而中途被退回者,除按院規處罰外,須退賠醫院總進修費的一半。期間,若發生醫療糾紛或差錯,進修醫院要求本院解決者,醫院將按照本院制訂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九、進修回院后,五年內不調動(因公外調除外)。若需外調,退回除工資外的進修所需的全部費用。
十、進修半年者給假二天,一年者給假三天,進修醫院給假證明無效。

三十二、外出參加學術會議、繼教活動的規定

一、外出參加學術會議限于本專科、專業范圍內的全國和全省年會,并有I類學分的文章第一作者(不少于5分,班期≤7天)。根據會議內容可選送業務骨干參加“中華”、“實用”系列雜志召開的學術會,省年會適當放寬。旅游區或沿海地區以及邊遠地區的學術會議原則上不再參加(國家規定的十三個地區)。原則上高、中級人員每一、二年申請參加一次上述學術活動。
二、外出進修者,可參加所在醫院I類學分的繼教活動一次,住宿費不予報銷。余報銷范圍同下。
三、原則上不安排省年會以外無學分的各種省級學術會議。外省市的省級繼教活動原則上不參加。
四、有I類學分的省各專業年會的論文第一作者,經醫教處審定可適當放寬。同一專業范圍內的省或全國性會議,每病區(科室)原則上限l人,若于本地召開的省或全國會議人數可適當放寬。
五、凡規定內的各類學術活動要求制作的幻燈片費用,憑市情報站發票,會議通知,醫教處審定,按70%報銷(本院教學所需的幻燈片經醫教處審批后可全報)。
六、住院醫師在晉升中級前可有條件地參加省學術年會,原則上本科工作三年,專科工作五年,中專工作八年后,安排一次論文第一作者參加本人專業的省學術年會。
七、住院醫師職稱8年以上者,擔任科室行政職務副主任以上或護士長,(任職滿三年)其外出學習的各項規定可以參照中級職稱執行。
八、在允許報銷的范圍內,會議費用實行包干,正高2000元/年,副高1500元/年,中級1000元/年。省外會議可增加30%。市學科帶頭人或“特貢”人員,可適當放寬,但最高費用不超過上述包干的150%。報銷前須在科室內作一次書面傳達,其稿件交醫教處存入個人技術檔案,憑會議通知書、票據及會議申請單,經醫教處審核后報銷。
九、按會議通知規定的時間安排會議假,延期不歸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三十三、教學管理制度

一、有完備的組織結構,醫院有教學領導小組,并有一名分管院長分管。醫教處下設若干教研室,有健全的臨床與實習帶教老師網絡。
二、醫院制定有三年教學規劃,每年有計劃、總結。
三、教學領導小組每季開會一次,總結討論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加以落實。
四、醫教處與護理部具體負責實習教學的組織與管理,兼職政治輔導教師負責學生的思想教育與生活管理。
五、每學年制訂相應的院、系工作計劃。按時正確完成醫學院下達的臨床教學及相關任務。對新來的實習生進行崗前教育,分發湖州市中心醫院實習生手冊。
六、根據教學任務,有計劃地組織好全院性大講課、實習生大講課、教學查房及小講課,做到教有特點,學有干勁。
七、定期召開教師及學生座談會,探討教學經驗和存在問題,每學年座談會不少于4次。
八、每季一次檢查各教研室、各科的教學工作情況,每年進行總結評比,并納入各科目標責任制考核。
九、嚴格管理學生及進修生,要耐心細致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又要嚴肅紀律,對嚴重違規者實行淘汰制,做到在傳授業務知識、業務技能時更加注重職業道德教育。
十、組織各教研室積極進行教學科研,做好相應的集體備課,培養性講課及檢查性講課,不斷提高臨床教學質量。
十一、組織安排好來院實習生、進修生的生活。
十二、教學文件按時上交,建立健全教學檔案。  

三十四、住院醫師培訓管理規定(暫行)

1、住院醫師須經過規范化培訓合格后方可晉升中級。規范化培訓必須包括臨床實踐(即輪轉與定向培養)與理論考試兩大內容。
2、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輪轉期間應遵守所在科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服從所在科室的安排。
3、大內外科系統的住院醫師在各科輪轉期間,應認真書寫病歷,保證病歷的質量與數量,醫技科室的住院醫師每月完成一份較高質量(甲級)的病歷。并根據優劣進行獎懲。
4、住院醫師輪轉期間,如本專業科室確需借調輪轉人員時,應與相應科室協商并報醫教處備案。但每次借調不得超過7天。
5、因特殊原因,暫需終止輪轉者,事后應予補足。
6、住院醫師的理論學習以自學為主,如需參加市內輔導班者有關待遇與原規定同。
7、處于輪轉期間的住院醫師不帶教實習生。
8、各科考核小組有權督促、了解、指導輪轉醫師工作、紀律、醫德醫風等的執行情況。并書面作出客觀評估。
9、輪轉期間(除本科室外)原則上不安排單獨值班。
10、培訓周期內若發生嚴重差錯,技術事故或醫風不正者,應作相應扣分和教育。情節嚴重者,予緩聘或延遲晉升。

三十五、醫學繼續教育管理規定(暫行)

1、中高級者,每年須獲得Ⅰ類學分5-10分,Ⅱ類學分15-20分。兩類學分相加不可少于25分,但兩類學分不可互補,不可跨年度計算。
2、Ⅰ類學分可通過參加各種繼教班(國家或省級)或國家繼教委認可的中華醫學會(含省級)會議獲得。外出學習的各項規定參照“外出學術會議、繼教活動的暫行規定”。
3、Ⅱ類學分可通過讀書報告、發表論文,病例討論等方式獲得。
4、科室應在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級人員的繼教活動。
5、憑學分證書,經醫教處確認登記學分。Ⅱ類學分中凡有關個人的綜述,讀書報告等文字資料,經科室初審后由醫教處審核按規定記Ⅱ類學分。并留存個人檔案。
6、醫教處應認真按文件規定作好資料保留與學分登記工作,不得隨意加減學分。
7、有違反職業道德,重大責任或技術事故者,由醫院領導、醫教處根據情況酌情扣分或不予計分。
8、必須按規定獲滿學分者方可申請晉升上一級職稱,否則不予申報。

三十六、湖州市中心醫院實習生管理制度

一、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愛護病員,做到關心體貼、耐心細致,對病人認真負責。
二、實習生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進行各項技術操作,遇到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各種貴重儀器、醫療設備,以防止差錯。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三、實習期間書寫病歷及各項記錄必須字跡清楚、工整、格式規范及時完整,所開醫囑處方、化驗單、X光單、會診單、特殊檢查單、手術通知單和各種醫療證明書等,須經帶教老師簽閱。
四、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須辦理請假及銷假手續。一天以內須經所在科室帶教老師同意;二天以上經住院總醫師同意,然后報醫教處批準(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一周以上經學校批準。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院或先斬后奏。否則,作曠工處理。
五、實習生應服從住院總醫師的輪轉安排,不得私自調班或更換實習科室。
六、實習生應準時參加每周一次的全院性上課,如因故遲到、缺席應事先請假,說明理由,否則,一經查處作曠課處理。
七、實習生來院實習一般由學校統一聯系,個人聯系原則上不接納。實習生住宿由醫教處統一安排。自費生一般不予解決。實習期間認真搞好寢室衛生。實習結束打掃好室內衛生,由門衛人員檢查后退回鑰匙(詳見寢室管理制度)。
八、實習期間免費提供開水卡。每月由實習組長到醫教處統一領取。實習組長憑醫教處證明到圖書室統一辦理借書證,實習結束前應辦還證手續。
九、實習期間如遇身體不適,一律到保健科診治,并由保健醫生出具病假證明。外院診治需附有當地醫院病歷卡及病假證明書。
十、每科實習結束前按時寫好實習小結并請帶教老師寫出評語。實習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并經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請學校作出嚴肅處理或醫院終止其實習。

三十七、教學查房管理規定

一、教學查房目的:
1、加強對實習醫生臨床基本功的培訓和訓練。著重培養實習醫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臨床思維的能力、獨立處理病人的能力,著重加強對實習醫生臨床技能的訓練;
2、結合病例介紹該疾病近期內國內外研究進展,講解學生課堂上未學到臨床上又要經常用到的知識。
二、教學查房的要求、形式、步驟:
1、教學查房必須由臨床帶教的主治醫師以上(含主治醫師)教師擔任;
2、主查教師必須事先編寫教學查房教案,確定教學查房主題內容,包括本次教學查房主要解決的問題及教學查房中欲提高的問題;
3、教學查房的時間:一般1至2周安排一次,每次1至2小時;
4、教學查房的對象:主要針對所在科室實習生;
5、教學查房的形式:根據教學查房主題內容,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可以在床邊,也可以在示教室進行);
6、主查教師必須事先挑選好教查病例,應提前通知實習醫生做準備工作;
7、教學查房開始時,由主管該病人的實習醫生向主查教師匯報病史后(要求背病史),由主查教師組織提問。
8、主查教師對實習醫生匯報的病史、體格檢查,逐項核對,發現錯誤予以糾正(需要床邊解決的問題或糾正的錯誤,主查教師應及時帶領實習醫生到被查病人床邊進行)。然后,對病例教查主題內容進行重點分析講解,講課時采用啟發式、提問式教學,使每個實習醫生均有機會發言;
9、主查教師結束教學查房時,須歸納該病例的臨床特點以及診斷處理過程中的有關注意事項。
10、應包括教案、主查者、參加實習醫生名單及對實習醫生的簡要評價。
11、醫院應開展實習醫生對教學查房質量的評估工作。

三十八、圖書借閱制度

一、借書證領取
1.本院新職工及實習生憑人事科或醫教處所發的分配報到單,由圖書館發給借書證。
2.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來圖書館掛失,否則,發生冒用及其意外事故,由原領人負責。
3.讀者調離本院或實習結束應將所借書刊還清,并交回借書證,才能辦理離院手續。
二、圖書閱覽
1.圖書館為開架式,請勿帶包入內,進入館內請勿大聲喧嘩。
2.圖書閱覽完畢請放回原處。
3.不得在書籍上涂寫。
4.開放時間:白天同行政上班時間,晚上一、三、五18:00~21:00。
三、圖書借閱
1.憑借書證每人限借三冊,借期二個月。到期后,如還需要,須辦理續借手續。
2.圖書館期刊,一律不外借,所需文章給予復印。
四、書刊賠償
1.損壞或遺失,應賠償同樣書籍,難以購得者,須加倍賠償。
2.一般圖書按原價二倍賠償,無復本的圖書按原價3~5倍賠償。
3.超期經催討不歸還者,將在本人工資中扣除3~5倍罰款及
停借。

三十九、統計室管理制度

根據醫院工作制度,為搞好統計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認真學習、執行《統計法》,遵守醫院工作制度。
二.努力鉆研業務,提高統計工作水平,保管好各種統計資料。
三.每天深入門診病區和有關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別整理、核對、登記。
四.做好月報、季報、年報,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做好國際疾病分類統計工作。
五.負責編制上報所規定的各種報表及院領導所需的醫療科研及管理的統計資料。
六.堅決抵制和杜絕各種弄虛作假的不良傾向,做好統計監督工作,統計數據必須正確可靠,數出有據。

四十、病案室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室庫房由檔案管理人員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二.庫房內設置必要的設備,記錄溫、濕度,根據季節變化及時調節,保持適宜的溫、濕度。
三.必須做好庫房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蟲、防霉等工作,及時更換防蟲、防霉藥物。
四.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堆放雜物,應經常進行清掃,保持庫房內清潔。
六.經常檢查庫房內各種安全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庫房的檔案柜(箱)應隨開隨關。檔案人員離開庫房時,要關好門窗和關滅電燈,確保庫房安全。
七.庫房內檔案資料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編號有序。
八.對庫房內檔案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四十一、病案借閱及復印制度

為保證病歷資料客觀性、公正性和做好保護性醫療措施,進一步做好病案管理工作,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及因科研教學需要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
二、借閱病歷前,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并報請醫教科同意后方能查閱。
三、除再次入院患者的舊病歷外,其他病歷一律不得外借。借閱者只準在病案閱覽室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準泄露患者隱私。
四、愛護病歷,人人有責。查閱時嚴禁在病案上劃線,涂改、污損,更不能抽折,撕下和缺損。
五.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依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六.公安司法機關,保險公司以及患者及其檢查代理人來查閱或復印病歷者,必須出示相關證件并經本院醫教科同意蓋章后,才準
予。否則一律拒絕。
七.對外只允許復印客觀病歷,不得復印主觀病歷。

四十二、病案室檔案管理制度

一.忠于職守,責任心強,工作細心。
二.熟悉本科的業務工作范圍,了解本科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應立卷歸檔的文件資料。
三.負責本科室一年來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整理工作,每年向綜合檔案移交一次,督促職能人員,資料歸檔,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
四.做好預立卷工作,于次年四月底前將文件材料進行分類編號,編好卷內目錄,然后交綜合檔案室。

四十三、文獻檢索復印制度

一、文獻檢索題目須在成熟考慮后提出,請勿盲目檢索。
二、本館只限打印、復印館藏資料,來自館外的任何文字資料不予打印、復印。
三、本院職工打印、復印紙張按0.10元/張(A4)計算。在工資中予扣除。院外人員不予打印、復印。
四、每次復印數量原則上控制在20頁以內。
五、復印完畢,申請者須在登記薄上簽字確認。
六、有科研立題者,20張內免費復印,超過每份20張的復印,應安排打印。經醫教處審批。

四十四、醫保服務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湖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順利開展,加強和規范醫療保障制度的各項管理,根據《湖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湖政發[2001]111號)以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醫院建立醫保費用管理小組,負責全院醫保工作的管理,并在醫教處下設醫保科。負責醫保工作日常具體事務的處理及根據各級政府有關醫保政策的文件,制定本院醫保工作的管理制度、計劃,經院領導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院醫保費用管理小組,每季召開一次例會,由醫保科通報季度醫保工作的情況。根據存在的問題,經小組討論后,提出整改意見。
三、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規定的審批制度
1.凡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支付部分費用的治療項目:
⑴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⑵治療類項目:
具體項目見《湖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
經治醫師應開具《湖州市區部分診療項目審批單》,經院醫保科審批蓋章,再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手續(急診限三天內補辦)。
2.參保人員急救、搶救期間(以醫院開具的“危重”、“急救”通知單為憑證),使用《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所發生的急救藥品費用,經按國家和省明確規定限制使用范圍。對每一最小用藥劑量單位,一般限額在片(丸)100元,針300元之內,事先經治醫師應提出書面疾病治療建議、理由、證明(包括寫明藥品名、劑量、價格),經市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門診經治醫師遇《湖州市特殊疾病門診列入統籌試行辦法》規定所列的特殊病種參保人員時 ,應出具該病種的疾病證明,相應的檢查及目前治療等,交參保人員。由參保人員單位提出申請,經市醫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列入統籌。
五、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外地就醫的,應由該專科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開具轉院證明,經醫教處審核,到醫保中心辦理轉院手續。
六、參保人員就醫時,經治醫師應按以下原則掌握藥品劑量:門診普通常見病(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天;慢性病一般不超過7天;惡性腫瘤、結核病、肝炎、糖尿病、精神分裂癥不超過30天。住院患者出院帶藥除所列特殊病種確需延長外,一般不超過10天;中藥急性病不超過叁帖,慢性病不超過柒帖,所列特殊病種不超過一月。
七、參保人員住院,醫保科將對每位住院參保人員發放《參保人員住院須知》,并公布聯系電話,接受參保人員對醫保工作的監督。
八、確因診治需要,必須使用規定范圍外的藥品或檢查,事先應告參保人員或其家屬。超出部分的費用,需參保人員自理,同意與否均應請病人或家屬在病歷中(包括門診病歷)簽字。
九、參保人員就醫,如因我方原因,市醫保中心拒付的經濟損失,原則上由經治科室人員負責,特殊情況交院長辦公會議決定。

附:門診醫保規定

一、參保人員到醫院門診就診,必須持本人IC卡、《湖州市區職工醫療保險證》。
二、門診就診醫療時,首先使用個人帳戶,使用完后,企業職工先自付,再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補充醫療保險,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務員由醫療補助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其余由個人現金自理支付。
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需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診療項目,在診治
前,都必須由經治醫師開具《湖州市區部分診療項目審批單》,先由院方醫保科審批蓋章。再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手續(急診限三天內補辦)。
四、根據湖勞[2001]55號文件規定,屬《醫保藥品目錄》中的藥
品,根據患者病情,門診普通常見病(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天;慢性病一般不超過7天;惡性腫瘤、結核病、肝炎、糖尿病不超過30天,中藥不超過7帖。
五、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乙類目錄”的藥品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比例支付。
六、結算時請認真查對結算單費用的發生情況,并核對個人帳戶及個人自理部分金額。
七、特殊病種,如: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尿毒癥透析治療,組織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癥癱瘓。患以上疾病者,可與醫保科聯系,協助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
八、凡未列入《湖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診療項目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均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需個人自理。

附:住院醫保規定
一、參保人員住院時,請將IC卡、《湖州市區職工醫療保險證》交醫院住院部,出院時返還。
二、須先交標準起付現金2200元,出院時,需個人自理、自負的醫療費,由醫院與醫保病人直接結清,其余由醫保中心與醫院進行結算。
三、根據《湖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管理辦法》(湖勞[2001]54號)文件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床位費暫定為每日最高18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自理。
四、住院期間,屬于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在診治前,都必須由經治醫生開具《湖州市區部分診療項目審批單》,先由醫院醫保科審批蓋章,再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手續(急診限三天內補辦)。
五、因病情危重,疑難病癥轉外地就醫時,應當由經治的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生提出轉外地就醫意見。經醫院醫教科同意后,到醫保中心辦理轉院審批手續。轉外地的定點醫療機構:
    浙江省轉診醫院:浙一醫院、浙二醫院、省人民醫院、省中醫院、省腫瘤醫院、省婦幼保健院
上海市轉診醫院:中山醫院、華山醫院、五官科醫院、瑞金醫院、長海醫院、長征醫院、上海胸科醫院
六、出院帶藥:除特殊慢性病種確需延長用藥以外, 一般不超過10天。
七、凡未列入《湖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診療項目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均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需個人自理。

四十五、職工醫保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就醫保健制度,根據市醫保辦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對我院醫保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凡本院享受醫保的職工(包括離退休)門診病歷卡由保健科統一保管,見人憑卡就診。-般不得由他人代辦。診治情況按書寫要求及時記錄于病歷卡內。
二、職工因病就醫一律先由保健醫師診治,如需轉科或會診,由保健醫師簽署意見并發給就診券,再去有關專科醫生處就診。非辦公時間和節假日急診,可由急診科值班醫生診治,診療情況記錄于急診附頁上,交保健科歸入其病歷卡。
三、職工就醫門診配藥,治療,由個人以現金支付,處方箋和治療單必須由保健醫師簽章后有效。否則不予收費,經查實,其費用一概自理。各項檢查憑記帳單,仍實行記帳蓋印,無需支付現金。病假由保健醫師掌握,各專科所開病假證明無效。但可由就診專科醫師(中級職稱以上)在病歷卡上簽署:“建議休息”,再由保健醫師酌情開具病假證明,急診例外。
病假期限:-般病假門診不超過7天,慢性病最多不超過15天,急診最多2天。
四、處方用量一般不超過7天,慢性病最多不超過15天,急診處方不超過3天量。不得配與自己疾病不相符藥物,嚴禁搭車配藥,“一人醫保,全家享受”。違者經查實后,扣除其全部費用,并處罰開單醫生50元獎金。
五、用藥范圍一律參照醫保規定(不區分甲、乙類藥品)。凡需作特殊檢查(150元/項以上)須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先斬后奏”。違者,其本人承擔50%費用(公費醫療范圍外全部自理),并扣除經治醫生50元獎金。
1、特殊檢查程序:門診先由保健醫師或經治專科中級以上醫師填寫檢查申請單,住院者由病區中級以上醫師填寫“特殊檢查審批單”送防保科,經分管院長批準,防保科登記備案后方可檢查,急診檢查應于三天內補辦手續。
2、醫保外用藥其費用一概自理。由于工作原因造成“職業暴露”需使用免疫球蛋白、抗毒血清等,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審批程序同上。
六、職工住院治療一般由保健醫師簽署住院證,或經保健科轉診的各專科中級以上醫師簽署住院證,并經保健科簽章后方能辦理住院手續,否則住院部不予辦理。非辦公時間或節假日急診住院者,應于三天內去保健科補辦手續。
職工住院床位費:副高以上職稱者為47元/日,其佘均為30元/日,超支者自理;觀察室按實報銷,限期三日,超期自理。住院應遵循按專科、病種到相應病區住院,禁止“掛牌住院”。違者經查實其住院費用按其門診自負比例扣除,其假期一概自理。醫保管理委員會對職工住院病歷作不定時抽查,審核用藥情況,如發現違反規定,其費用從獎金中全額扣回。
七、病人一般不轉院,確需轉診者,應由經治科室副主任醫師以上或科主任提出意見,報院公費醫療管理小組審核,分管領導批準,就近轉入上級醫院診療。經批準外出就醫者可報銷本人往返車、船費和按規定醫藥費。但不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補貼。擅自在外就醫,所支費用一律自理。請上級醫院會診,須經分管院長審批,同意會診者,會診費自理。醫院給予解決會診醫師住宿和食堂便餐。
八、因公出差或準假探親期間,患急診必須在當地公立醫院就診,醫藥費用隨同急診病歷卡和發票一同送交防保科,經分管院長審批按規定報銷。外單位的病假證明在本院無效。
本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凡發生超越本規定范圍事宜,可參照市醫保制度。若有規定醫院職工也必須參加醫保的,則按新規定精神執行。附本院職工(含兒統)醫療費用報銷規定。

附后
關于本院職工(含兒統)醫療費用報銷規定

-、建立醫保專用卡制
建立職工醫保專用卡檔案,每月按個人工資的2%由財務科負責扣除并記入專用卡,醫院按個人工資的6%給予補貼一并記入卡中,離退休人員免交個人工資的2%,離休人員按實報銷。
二、報銷范圍
1、門診.個人所交的2%工資+醫院補貼的6%中的30%為門診使用費用,超支部分工齡10年內個人負擔30%;11-30年負20%;31年以上(含退休職工)負擔10%。按上述比例,報銷的最高限額:30年以下在職職工不超過全院月平均工資的3倍,31年以上在職和退休職工不超過4倍,超過上述標準全額自負。
2、住院.醫院補貼的6%中的70%用于住院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負擔比例:工齡10年內20%;11-30年15%;31年以上(含退休)10%;按上述比例報銷的最高額不超過全院全年平均工資的4倍(含退休職工)。超過上述標準由個人負擔:10年內25%;11-30年20%;31年以上(含退休)15%。
3、癌癥或其它絕癥.在報銷范圍上限內的,自負部分不變。超過報銷范圍上限的,經批準赴院外求醫者,個人自負10%(含檢查費),院內診治者,個人自負5%(不含檢查費),門診,住院均同。
三、子女統籌
l、參加統籌的對象必須符合條件:新生兒按出生當年計算,新調入人員子女按調入之年始(需本人申請)。直至年滿二十周歲或就業、大中專上學、服兵役為止。子女已參加對方單位統籌者,中途不得無故轉入我院。
2、子女統籌,醫院每月補貼20元,個人每月交10元,存入個人專用卡,其中總金額的50%用于門診費用,超過部分自負50%,上限為800元,超過800元全部自負。其余50%用于住院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負擔30%,上限為2萬元,超過2萬元醫院不再承擔報銷金額。癌癥患者個人負擔比例在限額范圍內的,自負不變。超過者個人自負20%,器官移植及人工器官安裝,原則自負,家屬要求轉外院治療費用不予報銷。
四、操作方法
l、醫療費用專用卡號碼與職工本人工資號相同,由財務科統一保管(微機管理)。按月將金額輸入各自卡內,年終結算公布一次,結佘款項轉入下年度使用,限報額度不延續至下一年。
2、職工門診就醫一律付現金,檢查項目憑記帳單(由保健醫生開給)記帳,每月10-12日憑門診發票及藥物清單去財務科報銷(需經防保科審核蓋章)。當該職工專用卡金額支空后,透支部分則按規定比例實行報銷。住院患者,其醫療費用由住院部轉人財務科,如數扣除其專用金額,超出金額按規定比例從工資中扣除。-年內二次以上住院者按累計總額計算。個人負擔部分不論門診與住院均不包括檢查費(含職工子女統籌)。
3.凡違反公費醫療制度及洶酒、打架等致傷、病者,其費用一概自負,不得用專用金支付。車禍致傷者,其費用全額由肇事者負擔。
4.在院外急診就醫或經醫院批準外出就醫者,醫療費用可按上述規定憑公立醫院急、門診病歷及發票經防保科長審閱后,交分管院長簽字,按規定報銷。超支額個人負擔比例同上。
5.臟器移植及人工器官安裝限于20000元內(按以上規定扣除自負數),超過20000元以上費用一律自負。
6.報銷一律憑原始發票,復印件無效。
7.可報銷的診療項目范圍執行醫保有關規定,自負比例則按以上規定。

四十六、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管理辦法

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及其建設,是醫療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醫院管理和醫療治療、診斷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為促進醫院的工作正常開展,規范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軟件管理
第一條:本院所使用的所有軟件(特別是與醫療治療、診斷有關)必須有合法的授權和許可證書,不得使用非法和盜版軟件。
第二條:醫院信息系統軟件必須符合衛生部、省衛生廳有關功能規范要求。
第三條:醫院信息系統軟件所使用的各種代碼必須符合浙江省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有關標準建設的要求。
第四條:各種信息輸入、處理、傳輸、儲存、輸出全過程,必須是可靠、完整、安全,有經過授權的處理權限和審核。
第五條:系統有符合行政管理、衛生統計要求的數據接口,有連接省(市、縣)衛生網的數據通道,能夠和國家衛生(廣域)信息網實現安全、可靠連接。
二、系統管理
第六條:對數據級別進行完整、合理分類,對不同數據應設置符合醫院的管理要求、使用權限。各種文檔規范、完整。
第七條:重要數據實行安全、可靠的保護措施,防止非法擴散和被非法使用。數據進行實時備份和異地存放,異地存放需加密管理,責任到人。
第八條:各類用戶都建立檔案,有嚴格的授權和個人保密口令,個人識別碼管理符合保密規范要求。
第九條:各種數據操作必須規范,嚴格按使用手冊進行,無效數據及時清除,以保障系統的運行質量。
第十條:從事信息管理的技術人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心,具備計算機及網絡的專業知識,具有處理突發性事件的應變能力,防止網絡癱瘓、崩潰等事故發生。
三、數據管理
第十一條:網絡配置數據有完整記錄,網絡參數、系統配置調整符合網絡整體管理要求,重要的調整應有信息管理部門或院長批準。 
第十二條:各種數據字典、系統代碼有完整的記錄,符合規范。對字典、代碼的維護更新必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屬于自我維護的,應建立專人負責管理。臨時數據字典、代碼建立文檔,并有詳細的說明。
第十三條:各工作站數據錄入操作準確、及時、可靠、完整。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不得將無關的軟件和信息輸入電腦。
第十四條:數據一致性完善。系統維護人員對數據的再處理必須有詳細的處理記錄,防止數據被非法篡改。應建立數據修改的電子、文檔兩種介質記錄。
第十五條:由各類專業人員、衛生統計人員負責處理的數據,不應對原始數據進行修改,必須修改的應有明確的記錄,重要的修改應經過合法的授權和批準。
四、操作管理
第十六條:所有計算機操作人員都應經過必要的系統培訓,取得醫院批準的上崗資格。
第十七條:信息系統進行管理的技術人員應掌握計算機原理及網絡的應用,熟悉醫院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和系統管理要求。
第十八條:醫、護、藥、技等各類人員都能夠熟悉本部門應用系統。除經醫院明確之外的人員,凡屬于本人處理的業務必須使用本人的授權代碼,他人不得替代。
第十九條:各部門都應有配合信息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維護系統兼職人員,能夠處理常見的錯誤。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熟悉本部門的系統管理要求和設備使用,并協助信息管理部門監督各項制度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醫院網絡為獨立、封閉式的運行醫院信息系統的內部網絡。進入專業網的有關數據和臨床信息等必須轉移。
第二十二條:網絡主機房設施符合國家電子計算機機房規范要求,關鍵設備工作場地有完備的安全保護和消防設施。
第二十三條:關鍵設備具有應急手段如雙機、雙CPU實時異地備份等。遇有重大情況,系統不間斷運行12小時以上,各工作站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數據保存。
第二十四條:網絡建設的各種線路圖紙以及設備文檔、測試驗收報告、服務承諾等資料齊全,并按照規定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所有硬件設備一經領用,即屬使用科室財產,必須將其妥善管理,保持電腦及電腦周圍環境的整潔。
第二十六條:電腦所在科室,科室負責人要嚴格管理對于在醫院局域網上的電腦,電腦的名稱命名和IP地址要按《醫院局域網計算機IP地址管理方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其他人員不得將電腦拆卸、改裝和替換,否則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單位人員、非科室人員和科室內非電腦操作人員不得上機。
第二十九條:科室電腦為醫院的日常工作使用,嚴禁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在電腦上做與醫院日常工作不相干的事情,不得在電腦上玩電子游戲、炒股票等。
第三十條:對于接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須經院部審核,批準后上網。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醫院計算機上網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違者,追究科主任管理責任。

四十七、醫療儀器設備管理的規定

一.醫療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全院醫療儀器、器材的計劃、采購、驗收、維修、儀器使用的指導、報廢鑒定等工作。
二.醫療設備的購置實行招標采購(2萬元以上),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醫院設備招標小組集體決策。
三.設備管理中心人員必須樹立“為病人服務,為臨床服務”的思想,經常下科室巡視,檢查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各科提請的修理通知,維修人員在30分鐘內應到現場,不能及時修復的應向使用科室負責人說明情況。
四.設備管理中心在及時完成本院工作的基礎上,可向兄弟醫院及社會承接業務或成立服務公司,收取的有償服務費(零配件費除外)按一定比例提成,由設備管理中心決定分配辦法。

四十八、衛生管理制度

愛國衛生運動是爭創文明衛生城市,文明衛生單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使醫院真正成為衛生文明的服務窗口,必須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醫院衛生管理。形成講衛生、講文明、講道德的良好風尚,特制定以下衛生制度:
一、在院長領導下,建立醫院愛衛會組織,全面負責醫院衛生工作的實施、督促、檢查,保證醫院室內外環境整潔、規范。
二、全院的室內衛生定人定點,包干到各科工作人員,室外環境衛生實行劃片包干,由清潔工人負責打掃。要求每天一小掃,每周一中掃,每月一大掃,由愛衛會組織檢查評比,對衛生不合格科室得分<85分,每月上報獎金核算辦、扣除責任人當月50元獎金,并與科主任、護士長年終目標考核掛鉤。全年平均得分低于90%,扣除科主任、護士長年終考核衛生管理責任分。
三、積極做好滅“四害”工作,每年參加街道聯動滅蚊蠅消殺工作,交納勞務費。春秋兩季開展滅蟑活動,全年度放置滅鼠藥餌及捕殺工具,努力將“四害”的數量降至最低密度。
四、搞好食品、飲食衛生,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從業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后上崗。把好食品衛生關及餐具消毒關;嚴禁出售變質、霉變、污染、不潔的食品;保持食堂內外環境整潔;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售飯、菜窗口上崗人員必須戴口罩,實行飯卡制,防止院內感染事件發生。禁止穿工作服進餐廳。違者扣50元獎金,重犯者加倍扣罰。
五、自覺維護公共衛生,樹立“講衛生為榮,不講衛生為恥”的良好風尚,要求做到:
①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蒂;不亂倒垃圾、污水。
②禁煙區內嚴禁吸煙,查實違紀者,扣除獎金50元/次,屢次發生,加倍處罰。搞好個人衛生,穿戴整潔,儀表端正。
③按區域劃分停放車輛,工作室內及停車區域外嚴禁停車,違者經查實扣除當事人50元獎金,并與科主任年終目標考核掛鉤。
④按《傳染病防治法》,嚴格加強傳染病管理、消毒制度,及時準確做好疫情報告工作;落實污水、污物,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督查制度。
六、開展健康教育,利用電教、櫥窗、咨詢、授課、義診、健教處方、黑板報等形式廣為宣傳衛生防病科普知識。建立健全宣教網絡,征訂健教資料。要求各健康宣教員每季一個月的10日前刊出宣傳版面,櫥窗每季更換一期。內容要求:根據不同科室,不同季節及疾病流行規律、特點,摘錄、撰寫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實用可讀性強的科普題材。落實檢查督促制度,凡逾期刊出者扣除當月衛生分2分。
一、搞好綠化,美化環境,凈化空氣。
二、醫院出資請市園林公司專人負責全院綠化工作,隨時增添各
種花草樹木,為各科室四季提供各式盆花,美化環境。

四十九、疫情報告制度

一、凡屬法定傳染病中的甲、乙類傳染病、疾病監測點內的丙類傳染病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疫情報告。
二、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應立即電話報告防保科,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卡。由防保科報告市疾控中心。報告時限不得超過6小時。
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于12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卡,由防保科每日收集、登記。郵寄疾控中心。
在丙類傳染病監測區內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于24小時內報告疫情。遇有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報告人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防保科、疾控中心報告疫情。
三、疫情報告卡必須逐項填寫,要求:內容確切,字跡清楚,地址詳細(城市至室,農村至村),l4足歲以下兒童需填寫患兒的家長姓名,肺結核報卡必須填寫“始治方案”。出院時填寫“轉診卡”至結防所。
四、疫情上報的同時,要有門(急)診日志登記,地址詳細,病員去向要明了,不得缺項,登記薄必須保留三年。
五、門診診斷后,由門診醫生填寫報卡,并在病歷上記上“傳卡已報”字樣。住院病人由經管醫生報告疫情,在臨時醫囑欄內寫上“傳卡已報”,以備查考。
六、防保科每月檢查疫情報告情況,凡查實漏報病例或漏填肺結核轉診卡,每例扣除相關醫生50元獎金,逾期報告者,每例扣除25元獎金。疫情報告納入醫療質量考核范疇內,并列入科主任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項目。
七、新參加工作的醫生和實習醫生必須接受傳染病報告培訓,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有關疫情報告的條款,依法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程序和時限,提高疫情報告的及時性和敏感性,降低漏報率和誤報率,杜絕瞞報。

五十、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院的醫療廢物由專職的工作人員負責收集,工作中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院感科負責檢查、督促、落實醫院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2、臨床科室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分類存放,標記明顯,規定紅色塑料袋包裝醫療廢物,黑色塑料袋包裝生活垃圾,禁止將醫療廢物如注射器、輸液器、引流袋、換藥敷料等混入生活垃圾中,并把這項內容納入院感質控檢查中。
3、醫療廢物收集工作人員,每天到各臨床科室收集一次,應使用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容器。對于傳染性或特殊感染的物品,收集后應貼上“特殊感染物品”的標記,不得泄漏。
4、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用塑料袋密閉后運送焚燒處理。
5、醫院使用后的病原體培養基、標本、菌種、毒種保存液,應消毒后交醫療廢物回收單位處理。
6、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簽名,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7、收集后的醫療廢物,交湖州世紀清醫療固定廢物處置中心統一處理。
8、醫院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按規定嚴格消毒,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五十一、食品衛生制度

一、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即:
1、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保質保量,按質論價,并按“先購先用,后購后用”的出庫原則,進出庫房;
2、食堂管理員把好驗收關,不收腐爛變質原料,不購有關部門禁食的海產品(毛蚶等);
3、服務員不出售腐爛變質、不潔的成品加工菜;
4、食堂出售菜應以明目標價,不準弄虛作假;
二、食堂(食物)實行“四隔離”,即:
1、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
2、生食與熟食相隔離;
3、食品與雜物相隔離;
4、天然冰與食物相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涮、三沖、四消毒。
四、環境衛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時、定量,劃區包干負責。
五、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
發、勤換工作服。

五十二、《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院治安保衛工作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本院的固定職工、合同工、返聘人員、進修生、實習生、外包工、社會用工、休養員、就診、探視人員。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依照“預防為主,確保一方平安”的原則,認真貫徹“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將綜合治理保衛消防工作列入醫院、科室工作計劃與醫療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同總結評比。
    第四條  院法人代表為本單位治安保衛責任人,各病區的負責人是科室(包括下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的責任人。
    第五條  院長全面負責《實施辦法》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由院分管治安消防領導具體抓、保衛科對各部門《實施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六條  積極開展綜合治理。黨、政、工、團各科室密切配合,保衛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經常化,積極開展創安活動,確立創安標準,年終評比治安先進集體、治安先進個人,爭創安全醫院。

第二章  治安保衛工作任務
    第七條  治安保衛工作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院分管治安(消防)工作領導結合本院的實際組織各科室的負責人,認真完成下列任務:
    一、開展法制教育。積極開展以“四防”為中心,“內、外”并舉的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動員和依靠群眾,積極同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落實“四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安全大檢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隱患。
三、對輕微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疏導,努力促進轉化。
四、加強對外包工、社會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的治安管理。
五、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災害事故、治安案件。
六、辦理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治安保衛事項。
七、參加公安機關統一組織的治安活動。
八、維護內部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積極調解處理治安糾紛。
九、負責對本院內部自行車、機動車輛的秩序管理。加強對劇毒品、危險品及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管理。
十、加強現金票證的管理,建立制度和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章  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第八條  根據《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門衛值班制度。
二、現金票證安全管理制度。
三、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車輛(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六、外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的治安管理制度。
七、醫療器械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八、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制度。
九、劇毒品、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考核、評比、獎懲制度。
十一、保密制度。
十二、要害部門管理制度。
十三、地下車場管理規定。
十四、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
十五、暫住人口管理規定。

第四章  治安保衛工作職責
    第九條  醫院應將治安保衛責任制納入院各級領導責任制,納入經濟責任制和職工崗位責任制,切實擔負起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責。
    第十條  院長及院分管領導是醫院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治安保衛工作計劃,并同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掛鉤,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
二、建立健全保衛組織,按規定配好保衛干部,給保衛組織配備必要的器材,保證必要的業務經費和獎勵基金。
三、檢查落實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四、組織有關部門,經常開展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的因素,整改重大隱患,研究處置突出的治安問題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第十一條  各科室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科治安保衛消防工作的責任人,其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醫院的治安保衛消防工作計劃和意見,把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做到“五同”。
二、貫徹落實醫院制訂的執行《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實施辦法和制定的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制度,認真做好“四防”工作。
三、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及時整改隱患,堵塞漏洞。
四、加強對保衛工作的領導,動員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種形式,對本科室的違法人員做好幫教工作。
五、認真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本科室所管轄范圍內的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的安全。
六、教育、督促本科室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醫院制訂的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保衛科是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院長(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在公安部門的業務指導下,依照規定的職權開展治安保衛工作,其職責是:
一、當好領導的參謀,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向領導提出加強和改進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制訂治安保衛工作年度計劃和總結,送交院長室納入醫院工作的總體計劃和總結。
三、督促檢查和指導各科對執行《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
四、加強內部治安防范工作,經常開展安全大檢查,對預防范圍工作中的漏洞、隱患,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意見,督促整改。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刑事案件,協助追查嫌疑人。
六、加強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主動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七、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本院內部的違法犯罪事實,提出意見,報有關部門處理。
八、負責查清違反本實施辦法所規定的失職行為、違章行為和輕微違法行為的事實,并按規定審批后,執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九、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保密教育和做好具有輕微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工作。
十、領導治保人員、義務消防隊、保安隊、院衛隊,并給予業務指導。
十一、完成院領導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治安保衛任務。
十二、加強外包工、合同工、社會用工、進修生、實習生,二隊(建工隊、包工隊)的治安統一管理。
十三、做好治安檔案的積累,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條  醫院職工職責:
一、必須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治安保衛制度,認真做好本職治安保衛工作。
二、加強責任性,認真管好自己所經管的財物(包括個人),做好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四防”工作,確保安全。
三、積極檢舉揭發壞人壞事,敢于同各種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
四、對在自己工作范圍內發生的政治、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應當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并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

第五章  治安保衛組織和措施
    第十四條  根據醫院治安保衛任務的需要,加強保衛隊伍建設。建立和健全以下組織。
    一、設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創安領導小組、治保委,建立院衛隊,負責院區門衛執勤、夜巡邏、消控值班、維護治安秩序工作。
二、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全院的防火、滅火及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加強重點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確保安全:
一、下列部門列為重點要害部門:財務科(室)、收費窗口、變電間、中央空調(供氧)機房、物資供應倉庫、檔案室、中西藥庫、檢驗科、CT室、MR室、放療中心、劇毒麻醉危險品倉庫、忠信大藥房、食堂等。
二、重點要害部門確定責任人,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保衛制度。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堵塞漏洞。
三、重點要害部門門窗必須牢固,對一些重點要害部門要安裝技術報警防范裝置,配置足夠的防火器材,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開展安全消防大檢查,保衛科對全院的安全消防檢查每月一次,各科室對科室內的安全消防檢查要求每月1~2次,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第十七條  落實治安保衛經費,根據本院治安保衛工作的需要,配備技術裝備和獎勵及其所需的經費在“醫院管理費”項目列支。
第十八條  建立每一季綜治小組、治保干部例會制,學習傳達上級公安機關的治保工作精神,研究分析內部治安形勢,檢查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治安問題和事故隱患,提出處置。
第十九條  評比先進單位應將治安保衛工作列入考核范圍,因工作過失發生重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取消科室、班(組)或個人評比先進的資格。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條  貫徹執行本實施辦法成績顯著的科室、班(組)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獎勵。
一、領導重視,認真開展治安保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在預防案件和治安事故中能經常檢查、消除隱患,保證安全,全年無案件,無醫療事故,成績顯著的。
二、能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的發生,并能勇于排除災情,救死扶傷,使國家、集體和職工生命財產免遭損失的科室和個人。
三、責任性強,警惕性高,抓獲犯罪分子,阻止犯罪行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科室和個人。
四、積極開展法制教育,做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對內部治安實行綜合治理,做好違法職工的幫助教育工作,無職工參與“法輪功”邪教和“非法類氣功”組織,成績顯著的科室和個人。
五、維護內部治安,對內部的保衛目標安全、消防作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
六、能發揚雷鋒精神,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一條  獎勵費用和審批權限
一、給予一次性100元以下(含100元)獎勵的由保衛科決定。
二、給予一次性100元以上獎勵的,保衛科提議,院分管領導審批。
三、獎勵費用在“醫院管理費”中列支。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實施辦法有下列失職行為之一的,對有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或扣發獎金1——6個月或給予行政處分或責令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一、領導人忽視治安保衛工作,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以致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或造成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的。
二、對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或隱患,經保衛科提出意見或發出整改通知書后,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消極對待整改要求的。
三、對部門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四、當發生危害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的重大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時,領導人因貪生怕死,臨危脫逃,不組織力量制止和搶救的。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實施辦法及其附件的有下列違章行為的,對行為人或有關責任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或扣發獎金100—500元或者責令賠償部分或者全部經濟損失,并可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門衛值班制度的。
    二、違反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的。
三、違反現金、票證安全管理制度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違反公共場所治安管理制度的
六、違反車輛(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
七、違反外用工、建工隊、包工隊、進修生、實習生的治安管理制度的。
八、違反醫療器械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
九、違反劇毒品、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十、違反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的。
十一、違反地下車場管理規定的。
十二、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
十三、違反暫住人口管理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實施辦法有下列輕微違法行為之一的,對行為人處于500元以下罰款或者扣發獎金100-500元,或者責令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并要給予行政處分。
一、偷盜少量公私財物或利用工作之便,陸續偷盜現金、物資、經濟價值不大的或將自己經營的財物監守自盜,數量不多的。
二、在內部或社會上打架斗毆,造成后果輕微的。
三、在內部或社會上賭博,情節輕微的。
四、耍流氓行為,調戲侮辱婦女,勾引他人奸宿,破壞他人家庭造成治安糾紛的。
五、傳播觀看淫穢書畫、物品、錄像,參與“法輪功”邪教和“非法類氣功”組織,情節輕微的。
六、為犯罪分子窩贓或藏匿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報,情節輕微的。
七、造謠滋事、誹謗、誣告他人,影響安定團結情節輕微的。
八、采購、出售變質物品,導致中毒事件情節輕微的。
九、違反院章院規,不服從分配,不服從門衛執勤管理,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影響正常工作,揚言傷害職工、領導的。
十、犯有其它輕微行為的需要給予處罰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醫院領導人及職工犯有失職行為,違章行為,輕微違法行為的,除按本實施辦法處罰外,應當取消當年評比個人先進資格。
第二十六條  內部職工(包括領導人及管理人員)在社會上違法犯罪,受公安機關治安拘留,罰款、警告處分的,應根據情節輕重扣發獎金,停發拘留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七條  處罰審批權限
    一、醫院領導人違反本實施辦法,處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扣發獎金罰款。行政處分的,由醫院提出意見,報主管局批準。
    二、各科室負責人違反本實施辦法,處以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發獎金。行政處分的,由保衛科提出意見,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三、醫院職工外包工、合同工、社會用工、進修生、實習生,休養員、就診、探視人員違反本實施辦法,處以罰款、賠償經濟損失,扣發獎金等,由院治保委員會或保衛科討論決定。行政處分由保衛科提出意見,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二十八條  罰款、賠償款等,由被處罰人承擔,不得在公費中列支。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實施辦法在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醫院保衛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實施辦法自修改后,原先所頒布的實施辦法予以廢止。本實施辦法與其他規定相抵觸,以本實施辦法為準。如上級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實施辦法》治安保衛制度1~15

附件一、門衛值班制度
醫院大門是單位形象窗口之一,為了更好地執行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車輛秩序、安全管理,特訂以下制度。
一、明確工作責任。保安(門衛)人員必須要提高警惕,服從管理,保持崗位整潔與個人的儀表端正,遵守服務公約,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二、嚴格按章辦事。要把好各種物品出院關,凡有物資出院,必須經檢查、核實后,方可放行。否則,保安(門衛)人員有權扣留。
三、加強秩序管理。要做好門前車輛秩序管理,不準任何車輛違章占道。嚴禁未經允許設攤、進院揀廢品、推銷書、報。并維護好院區出租車的疏導管理及三輪車的停放秩序。確保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四、強化勞動紀律。要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禁擅自離崗、打瞌睡、干私活、遲到早退。同時,按規定站好崗。

附件二、車輛(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醫院科學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按照文明等級醫院要求對自行車、機動車實行統一管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凡在本院工作的人員,自行車、摩托車等一律佩掛本院車照,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規定秩序停放地下車場,不準在院內擅自亂停亂放車輛。
二、非本院職工的自行車,一律服從執勤人員管理,按規定停放。
三、車主應熟知《自行車安全須知》,如發現損壞和偷盜現象應立即報告執勤人員,并上報保衛科。
四、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凡上鎖的車輛任何人不得扛出地下車場和摩托車須發動后出醫院大門。否則要出示證件及單位證明方可放行。
五、執勤人員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既要嚴格管理,又要態度和氣,保證車輛安全。

附件三、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保管員要遵紀守法,認真做好倉庫物品的領發保管工作,不貪污盜竊,不弄虛作假,不玩忽職守,領發留存要賬目憑證清楚。無差錯,手續完整。
二、上下班應作認真檢查,并經常檢查消防器材和其它安全設施,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應向領導匯報,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
三、倉庫內不準吸煙、喝酒、會客,未經領導同意,不準他人代班,離庫需隨手關門,鑰匙隨身攜帶,不準任意將鑰匙轉交他人。
四、倉庫的門窗、四壁要加鎖加固,時刻注意和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霉變工作,確保物品完整無損。

附件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的消防器材、配件和設施,任何人不得用于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不得損壞消防設施。
二、各科室要對所在科室病區(組)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并督促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三、嚴禁擅自亂拉電線,嚴禁各科室、集體宿舍使用電爐,嚴禁科室、倉庫、工作室存放液化氣鋼瓶。
四、發生火警、火災時,各職能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撲救,本院職工群眾積極主動參與搶救是應盡義務,火警號碼“119”。

附件五、現金票證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銀行核定之備用金存放在保險箱過夜外,其余現金必須由二人于當天存入銀行。急診收費處,堅持24小時崗位值班制,各收費處除上交當日銀行現金外,后收入現金應及時存放指定的保險箱內。住院部除當日上交現金介入庫,余額按規定存放在配置的保險箱內,收費處的門(防盜門)隨開隨關。
二、公款和有價票證不能帶回家中,如違反規定發生丟失或失竊,由保管人全部賠償。
三、現金、有價票證及保險箱鑰匙下班后不得放在辦公桌抽屜內,財務科負責人每月抽查一次,并有抽查記錄。
四、財務科、食堂等部門,遇有特殊情況,過夜現金超過銀行核定數量,應落實人員值班守護,并與保衛科或總值班聯系。
五、財務科(室)及其它管錢部門,必須嚴格履行與保衛科簽訂現金有價票證合同,如違反,一律按合同規定論處。

附件六、建工隊、包工隊、合同工、社會用工、進修生、
實習生的治安管理制度
一、凡來我院參加工作的外包工、建筑工、社會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必須向院保衛科進行申報登記。
二、申報登記,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及本人像片一張。
三、為了認真執行外包工、進修生、實習生等治安管理工作,凡來院的外用工必須由單位或個人擔保,進修生、實習生由醫教處負責進行登記,其中一份登記表交保衛科備案。
四、擔保人(單位)必須為自己所介紹的外包工、社會用工承擔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責任。
五、建工隊、外包工、社會用工、進修生、實習生與在職職工一樣,必須遵守院《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及醫院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如有違章、違法行為者與本院職工違章同等處罰,對治安保衛工作不利者予以辭退。

附件七、治安保衛的檢查、監督、考核、評比、獎懲制度
一、對本“實施辦法”的執行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二、檢查考核工作由保衛科負責。
三、檢查考核的內容、標準、評分辦法由保衛科統一制訂。
四、治安保衛評比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五、凡能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各項治安保衛工作任務,全年無案件、無事故、無違法犯罪的部門,成績顯著的,可評為治安先進集體。
六、凡能自覺遵守法律、法令和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在預防違法犯罪、治安災害事故的斗爭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可評為治安積極分子。
七、因工作過失發生重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年度評比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資格。
附件八、醫療器械、電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療器械、電器的管理使用必須專人負責。經常檢查保養、維修、使用前應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整改。
二、醫療器械、電器的使用必須遵守有關規定。不違章操作,不帶電修理,不準超負荷使用。
三、醫療器械應安裝安全指示器,工作結束應及時切斷電源,做到人離電斷。
四、醫療器械、電器發現漏電,短路,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理。

附件九、醫院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制度
一、本院公共場所范圍包括院內集體宿舍、地下室、食堂、浴室、門診部、住院部等。
二、嚴禁賭博活動,取締用任何形式、任何賭具進行變相賭博,同時提倡科學意識,反對封建迷信活動。
三、嚴禁觀看傳播、淫穢、黃色書刊圖片、錄像等。自覺抵制流氓犯罪行為。
四、嚴禁打人、罵人、尋釁滋事、造謠中傷、挑拔離間,遵守公共道德,提倡精神文明。
五、集體宿舍不準任何職工擅自留宿外來人員,職工家屬探親訪友,按規定辦理登記住宿。
六、集體宿舍不準使用電爐、電冰箱等,嚴禁私自亂拉電線,嚴禁室內使用液化氣,因違章造成火災,要承擔一切責任。
七、加強財務管理,遵章守紀,服從管理,不得無理取鬧。
八、公共場所管理人員,加強責任性,嚴格管理,保持高度警惕。勇于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發生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

附件十、劇毒品、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的劇毒品、危險品,必須實行專人專鎖和專庫管理。
二、嚴格執行儲領、清退制度,收發及時登記帳目,必須2人簽字。
三、對失效、過期、變質的劇毒品、危險品進行銷毀,必須在保衛科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妥善處理。
四、劇毒品、危險品運輸必須專人押送,保證劇毒品、危險品的監護和安全進倉。

附件十一、保密制度
一、全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二、院內的秘密文件,圖書資料應按有關規定準確標明密級。
在擬稿、打印、復制、收發、承辦、傳閱、歸檔、保管、借閱、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應遵循保密原則。
    三、銷毀秘密文件、資料,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核、批準,派專人在指定地點監毀,嚴禁將秘密文件、資料當廢紙出售。

附件十二、要害部門管理制度
一、確立要害部門,必須制定治安、消防安全措施。
二、落實要害部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要害部門安全防范措施。
三、落實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四防”須知,做好安全自查登記。

附件十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
《湖州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暫行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三屆十八次會議通過,已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規定。為了嚴格執行《暫行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制訂如下規定:
一、全院職工積極響應市府號召,再次學習《禁放暫行規定》,在規定行政區范圍內禁止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并教育好家庭成員自覺遵守,做好“禁放”工作。
二、凡違反《暫行規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在職職工(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責任一律自負,承擔所有經濟處罰(包括對醫院和醫院領導的罰款)。醫院還將扣除一個季度的獎金勞務,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被公安機關拘留者,醫院一律不保,并按《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予處罰。
三、各科室的外包工、進修生、實習生凡違反《暫行規定》被公安機關處罰者,責任一律自負,并承擔所有經濟處罰(包括對醫院和醫院領導的處罰)。醫院從處罰的即日起停止其使用。

附件十四、暫住人口管理規定
根據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外來暫住人口的管理要求,為加強本院暫住人口管理,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凡被錄用的外包工,必須攜帶戶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到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完備后方可錄用,當離開醫院工作時應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二、凡居住在本院的外包工,一律到保衛科辦理暫住人口住宿登記,如不按規定申辦暫住登記,違反規定酌情論處。
三、本院外包工集體宿舍僅限于為在本院工作的外地外包工提供住宿,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在本單位集體宿舍擅自借宿,發現當事人擅自借宿的,屢犯三次以上,對當事人作辭退處理。如特殊情況需借宿,必須得到保衛科同意方可。
四、集體宿舍的管理,應講文明、講衛生、注意安全、謹防盜竊、嚴禁賭博、嚴禁違章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違者按醫院治安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五、本院工作的外包工,應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制度,自覺維護醫院工作秩序和社會信譽,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

五十三、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消控中心是對本院大樓火災情況實現監視及對整套消防設施檢測的中心。為使消防設備始終處于完好運行狀態,確保大樓安全,特制訂以下值班制度。
    一、消控中心必須堅持二十四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脫崗、睡覺、喝酒,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吸煙。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觸動、操作設備。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努力鉆研專業技術,熟練掌握和了解消控系統各組的性能及操作規程。
三、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遇火警時,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報告和組織人員疏散、滅火,并撥打火警“119”。
四、認真做好當班設備運行、檢測記錄。嚴格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設備進行檢查,并作記錄。
五、定期做好對消控系統的保養與維修、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處良好運行。
六、服從領導安排,完成交給的任務。

五十四、保 安 巡 邏 制 度

    保安是醫院的公開守護和巡邏糾察力量。為了更好地確保醫院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我院治安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保安巡邏制度。
一、明確保安肩負著醫院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等重任。應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醫院的規章制度,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嚴格執勤,恪盡職守。
二、加強對醫院要害部門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護衛、巡查。白天保證每班一至二位同志在門診樓維護正常醫療工作秩序及對重要部位防范巡查;夜間堅持班長帶班每一小時對住院樓、藥(庫)房、收費處、急診室、CT室等及院區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隱患及可疑人員即處理、匯報。
三、熟悉執勤區域的環境與治安情況。對執勤區域的環境、道路、電器設備和消防設施的位置、使用、檢查等情況,一定要做到心中有底。善于和及時地發現治安情況與違法犯罪的可疑線索,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
四、認真做好交接班及當班記錄。對當班中巡查的重要部位狀態和發現的問題等及如何處理、匯報,均應登記書寫清楚,明確交班。尤其是中班與深夜班交班時,雙方各派一名人員對院區重要部位巡查交接。
五、因嬉逗、瞌睡、巡查不到位,有安全隱患無發現、無記錄造成被盜等治安案件發生,按造成的后果追究當班人的責任。

五十五、保安人員管理規定

為了強化保安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建設一支“四有”的保安隊伍,維護醫院的治安和正常醫療工作,確保“一方平安”。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醫院根據治安情況配備保安人員,并提供保安人員在工作中所必需的通訊工具、警器設備等。
二、實行統一著裝管理。保安人員必須按規范化進行管理,上崗統一著裝,扎好橫直精神帶,嚴禁保安服、便服混穿。休息期間應著便服。
三、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醫院對保安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一旦查獲在值班中有嬉逗、瞌睡、遲到早退等違紀現象,一律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論處。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對保安人員要經常開展安全防范意識和業務知識、思想道德的宣傳教育。做到文明執勤,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五、加強保安警器管理。醫院配備的保安警器、通訊工具等設備,只限在院內執行公務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帶出醫院另作他用。一旦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保安人員必須執行醫院保安管理規定,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級賦予的保安工作任務。    


五十六、關于磁卡電話定額管理的意見

為節省支出,有利于加強管理,改善通訊工作,故實行磁卡電話定額管理。方法如下:
1.全院各科的電話(院領導、職能科負責人除外)均安裝磁卡電話,話費定額醫療業務科室(有夜班的)職工每人每年120元,無夜班的其它科每人每年60元。科主任、護士長每人每年200元。
2.員工的磁卡電話定額全年一次輸人。使用時應注意控制費用,-旦用完,即自行去財務科付款,按款額輸入卡值。
3、院領導及職能科室實行定額管理,院領導每月60元,醫教、設備、信息科、藥劑科、物資供應中心每月200元(包括采購事宜),院辦、人事、財務、后勤服務中心、基建維修中心每月l00元,護理部、門診部、保衛科、醫保科、防保科每月50元。其他下屬人員每月10元,超支自理。
4、院領導及院辦、醫教、人事、設備科、藥劑科、基建維修中心的電話設定為國內直線,余設定本地網或內線。除按規定設定電話權限外,院內電話禁止炒買股票,撥打信息臺、聲訊臺。
5、醫院在住院部、急診科、觀察室裝有公用投幣電話,為病人使用提供便利。
6、總機室配有電腦計費系統,對各科實行定額總額控制和監督。

五十七、會場規則

一、參加會議必須準時出席,遵守會議制度,不中途退場,服從會場工作人員指揮。
二、全院性大會要求:⑴按指定位置就座;⑵各科清點到會人數,報會場工作人員,對無故缺席者,除批評、教育外,并酌情扣獎。
三、保持場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瓜殼。
四、禁止帶無關人員入場,保持會場紀律嚴肅,不準高聲談論。
五、愛護公物,不隨意損壞、搬動場內公物。

五十八、食堂就餐規定

一、本院職工食堂為職工服務,病員陪客無搭伙證者,無接待義務。
二、就餐購買飯菜要依次排隊,就餐人員與食堂工作人員要互相尊重,文明禮貌,應遵守食堂開飯時間。
三、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穿工作服進食堂就餐,或進入廚房多吃多占。
四、注意飯廳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要提倡節約,反對浪費,禁止在食堂大聲喧嘩吵鬧。

五十九、關于職工去世后喪葬問題的幾項規定

為了妥善處理好職工去世后的喪葬問題,根據上級有關喪事從簡的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職工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開追悼會、不舉行向遺體告別儀式,只通知有關領導和親屬到醫院分別向遺體告別。
二、如果去世者有特殊情況,須舉行告別儀式的:屬在職職工,由所在科室負責人主持;屬離退休的,由工會或退管會負責人主持。會場一律放在本院地下殯儀館舉行,布置力求簡樸。
三、花圈提倡集體署名,一般限三只。即:院部、工會、所在科室各一只。個人送花圈費用自理,外單位不限。
四、職工去世后一律實行火化,提倡不留骨灰。
五、治喪活動除直系親屬外,不邀請外地來人。邀請外地直系親屬,事先須向院方聯系,無工資收入的直系親屬,車、船費由醫院報銷,自行邀請者,經費一律自理。
六、家屬或本人生前有喪事從簡要求或遺囑的,要積極支持。
七、職工去世后,有關喪葬補助費,撫恤費以及遺屬困難補助費等,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八、要節約辦喪事,不搞鋪張浪費,嚴禁請客送禮,不得借搞迷信活動。
九、職工去世后的喪事辦理,由院工會負責牽頭,院辦、人事、保衛、總務等部門協同辦理。

六十、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為加強集體宿舍規范化管理,確保住戶安全,營造一個良好、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集體宿舍住戶應自覺遵守醫院規定,服從集體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管理,積極配合、支持他們的工作。
二、每位住戶對醫院按規定給予配置的公共設施和家俱,要各自負責,妥善保管維護好。如無故造成毀壞和丟失,-律按價賠償。
三、醫院集體宿舍是保證無房單身職工暫住的過度用房。暫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必須服從統一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床位、配制鑰匙,嚴禁外來人員留宿。對已解決住房的或已結婚的一律搬出集體宿舍,不得占用。
四、集體宿舍的家俱統一實行押金管理,每人必須向財務科交納押金200元。如本人搬離集體宿舍,必須經后勤服務中心查驗后,方可辦理退還押金手續。
五、集體宿舍內嚴禁賭博,嚴禁傳播黃色書刊、圖片和觀看淫穢錄像等。
六、增強防盜防火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執行安全用電管理,嚴禁亂拉電線和違章用電。注意用火安全,嚴禁使用液化氣。違章或造成事故者,要迫究責任。
七、集體宿舍住戶必須自覺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制度,嚴禁亂扔生活垃圾,亂堆其它雜物,嚴禁在同室內亂拉遮布、線及墻上鉆洞打釘等現象,保持室內外整潔、暢通。
八、集體宿舍住戶要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同志之間、左鄰右舍要彼此互相關心照顧。會客時不要大聲喧嘩、逗鬧。來客必須在晚上10點前離開,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學習。
九、實行室長制,每套房推薦一名同志,負責室內安全、衛生督促和水電費收交等事務管理。
十、醫院集體宿舍管理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后勤服務中心、保衛科、護理部、工會、共青團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對集體宿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對違反規定者按《醫院治安保衛條例》實施辦法和醫院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六十一、后勤服務中心規定

為轉變后勤員工的服務觀念,強化后勤員工的服務意識,切實做好以病人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以服務為中心。堅持為醫院臨床服務,為人民健康服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實行文明服務。自覺遵守醫院員工《行為與服務規范》,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工作中做到熱心、細心、耐心、精心、虛心。
三、做好醫院環境的綠化工作。合理配置各大樓內的綠化盆景。督促病區物品放置規范化。努力實現醫院亭園化,病區賓館化,給病人創造一個舒適的就醫環境。
四、監督、指導保潔公司、洗衣公司的管理工作。對社會化公司的工作質量定時進行全面評估,及時反饋意見并做好臨床與公司之間的協調工作。
五、協助組織人事科做好外用工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強對外用工的素質教育和業務培訓。
六、加強醫院車輛管理。抓好駕駛組人員的素質與安全教育。車輛定期按規定年檢和保養,確保駕駛安全,服務優質。
七、規范集體宿舍管理。落實集體宿舍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宿舍的衛生和安全工作。及時處理突發問題和事件。

六十二、基建中心管理的規定

基建維修中心直接擔負著全院的房屋,后勤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后勤體制改革,規定如下.
-、基建維修中心必須堅持為臨床服務,為病人服務的原則,切實管理好中心下屬各部門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醫院房屋是醫療活動的主要工作場所,必須經常巡視檢查,掌握現有房屋使用動向和建造年限資料,發現問題提出維修計劃,保質保量完成醫院基建項目。
三、維修人員堅持下科室巡視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科室報請維修必須30分鐘內到現場。
四、合理定崗,全體維修人員都應競聘上崗,維修人員基本工資由醫院發放,績效工資考核發放。
五、對獨立的大中型設備,按使用時間長短定價承包,人員可起用有相應技術的正式工或外包工,由基建維修中心制訂相關的考核措施和誤操作或脫崗引起的設備損壞賠償制度。
六、醫院盡可能提供原不屬于本院維修組所做的額外工作任務,并允許按市場均價的一定比例提成給醫院。

六十三、車輛管理規定

車輛是醫院公共財產,是搶救、接送重危病人,醫療業務聯系,公派用車的交通工具,為加強車輛管理,確保醫院用車,特制訂如下規定,
-、鑒于車輛是特殊的交通工具,現由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以進一步明確今后在派車、用車管理中的協調關系。
l、凡醫院公派用車,各部門都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用車必須寫明用車理由交后勤服務中心,按用車情況合理派車。
2、后勤服務中心要切實抓好車輛管理中的各項要求和駕駛組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加強安全教育,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由總值班、院領導直接派車,但回程后必須補辦出車單手續。嚴禁無出車單出車和私人用車,對未按規定執行的視情扣除當月績效獎的10%-30%,并補交非公派出車的規定運輸費。
4、駕駛員憑出車單報銷差旅費。公派出車報銷標準①每公里補貼0.05元;②按行政規定標準報銷差旅費。非公派出車,經院領導同意后由財務部門按出車地點統一收費,駕駛員按所收取費用.上班時間為l0%提成,業余時間為20%提成,均不再報銷差旅費。奧迪車和福特面包車的非公用出車須經院長同意方可派車。
二、為確保車輛的使用和安全行車,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回程后的車況檢查,有故障及時排除,或向分管領導匯報,嚴禁帶故障行車,駕駛員必須保持精力充沛,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開車,如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績效獎,未經許可私自出車或未遵守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事故,視情節扣除績效獎和年終獎,并承擔車輛按損壞程度除保險賠償外的不足部分。全年未違反醫院車輛管理制度、無事故發生,年終一次性獎勵安全獎600元。
三、加強對車輛油耗油票的管理
1、油票必須統一購買,油票由后勤服務中心集中管理,駕駛員出車必須全部使用油票加油,后勤服務中心分管主任按不同車輛用車耗油和行程公里合理配給油票,特殊情況需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后適量加油。
2、后勤服務中心主任對每個駕駛員的油票使用作詳細登記(特殊情況所購油的發票)年終可按每個駕駛員所節約油票總價值給予適當獎勵。
四、按時做好季審、年審工作,按車輛特性定期做好保養修理工作。
1、做到一般修理不進廠,進廠修理必須填寫修理單,請示后勤服務中心分管主任同意(含外出途中修理),未經同意私自進廠修理,單位拒付所修費用并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除高檔車輛必須在專設的特約維修廠修理外,其它車輛的大修都應定點修理。
3、每次修理都應有修理清單,應詳細記錄修理項目、更換配件名稱、價格、修理工時、總價格、清單要雙方簽字及時回送分管主任,結算時中心主任應詳細審核報院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4、車輛外表應保持干凈清潔,車內保持整潔無異味異物。
5、建立健全駕駛員值班制,做到24小時內隨叫隨到,隨時出車,不折不扣地完成醫院交給的各項任務。

六十四、衛務中心管理規定

衛務中心是擔負全院各種物品下收下送,接送病人檢查治療,為醫療為病人提供方便專設的一個部門。為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特規定如下:
一、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為臨床一線服務的原則。在后勤服務中心領導,護理部業務指導和衛務中心組長負責下開展工作,在院內起到解急、解難的方便作用。
二、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員工行為與服務規范。
三、按科室需要合理安排各種物品下收下送時間,并保證下送途中各種物品的完好率,如有差錯按損壞物品實價賠償,對科室急需使用物品必須在半小時內送到位。
四、接送病人檢查治療時,工作人員必須做到熱心、細心、耐心、盡心,接送前先核對病區床號、姓名,區分輕重緩急全程陪護,確保病人途中安全。
五、對送檢標本要求準確無誤,送檢途中不準開小差,嚴防損壞和丟失標本。
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時間不準擅自離開崗位,聽到電話呼叫立即趕到,做到隨叫隨到。

六十五、維修組管理制度

維修組是后勤保障工作的主要力量,擔負著全院水、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任務。為使日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維修組人員必須服從組長及中心領導的逐級管理和工作安排,樹立為病人服務,為臨床服務的思想。對本職工作要負有高度的責任心,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緊密配合醫療、教育、科研工作的需要,主動下病區、科室巡視檢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或接到維修的電話立即處理,做到首接電話負責制,并做好各種維修記錄。
三、堅守崗位,立足本職,鉆研業務技術。嚴格值班制度,做到不擅自離崗、脫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加強配電、發電機等重點部位的維護,防止發生事故。
四、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中不謀私利。加強設備材料的合理配用,做到節約開支。加強對操作間的管理,做到場地整潔有序。
嚴格遵守、執行醫院制度,如有違反本制度,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扣除獎金、解聘。屬外用工扣除工資或直接辭退。 

六十六、醫院保潔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體現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讓病人有一個舒適、溫馨、整潔的就醫環境。同時,加強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力度,確保工作落實,質量到位,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按協議書所規定的服務范圍對員工指導保潔,優質完成室內、外清衛保潔工作,按協議書和各工作職責執行。
二、公司應教育和督導員工注意安全防范,遵守勞動紀律。重視儀表儀容,通過教育不斷提高整體素質。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
三、指派駐院的管理者應嚴格抓好管理工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規章制度,按要求每天檢查清衛工作,隨時與護士長等就工作滿意度進行溝通,努力使工作做到完善。
四、公司須進行人員崗前培訓和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其它管理要求詳見協議書。
五、必須服從醫院后勤服務中心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質量由后勤服務中心定時檢查和民意測評進行評估。未達90分以上扣公司50-200元/次服務費。

六十七、醫院綠化管理制度

為使病人就醫、住院有一個優美的環境,體現人與自然的和諧。鑒于醫院綠化實行服務社會化。特制訂以下醫院內綠化管理制度:
一、綠化公司應保證門診大樓、住院大樓,急診大樓及食堂等盆景擺放,養護管理。做到定期調換,花盆內外清潔,澆水時做好善后保潔,確保盆景高雅美觀。
二、保證院內盆景按要求(詳見盆景擺放規范化要求)擺放,突出節假日氛圍。各護士臺、服務臺,住院部等鮮花或盆花要求造型優美,夏秋季5-7天換一次,冬秋季7-10天更換一次,保持花卉鮮艷。
三、醫院綠化(外環境)的養護管理能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樹木修剪,除蟲,防病,施肥,除草,造型,綠籬,草坪等應有專人負責。愛護本院花木,保證長勢旺盛,環境優美。
四、協助醫院在社會活動及特殊會議的綠化布置。公司管理者應經常教育員工安全綠化,保質保量。
五、公司須服從醫院后勤服務中心管理要求,制度考核由中心不定時檢查和民意測評結果綜合而得。未達90分以上扣公司50-200元/次服務獎。
                        
六十八、醫院物品洗滌管理制度

為使日常工作管理規范,提高后勤服務社會化質量,確保院內洗滌工作正常運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管理者須教育其員工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做到安全操作,防范措施得力,洗滌質量保證。
二、嚴把洗滌物品交接關與質檢關,做到講衛生。傳染病與非傳染病物品等分別處置,嚴防交叉感染。要求洗滌每天有記錄,每月一統計,公司與醫院帳目相符。做到登記準確,發放無差錯。
三、認真維修、保養洗滌設備,做好節能工作。指導、培訓員工技能,開展洗滌技術研究,提高洗滌操作技能,降低破損率。
四、公司駐院管理員能經常下臨床聽取、征求服務要求。及時調整服務理念,滿足臨床需求。做到洗滌后送出物品無污跡、無脫線、無掉扣、無破損、正反面一致,疊放整齊。
五、公司須服從醫院后勤服務中心管理監督和指導。每季臨床投訴不超二次,民意測評達90分以上,每超一次或未達到90分以上扣公司洗滌費100元。
六十九、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為讓病人飲食做到放心、滿意,使職工能有一個舒適的就餐環境,對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食堂管理者應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醫院的衛生檢查,較好完成醫院指令性衛生任務。做好門前衛生三包。工作人員上班須穿、戴整潔,個人衛生達標,工作場所不準吸煙。出售飯菜時必須衣帽、口罩齊全,自覺執行“崗位責任制”。
二、室內每天保持清潔。餐后及時清潔桌面食物殘渣和餐具,實行餐后地面、桌、椅及時保潔。室內衛生天天掃,每半月大掃一次。二樓餐廳每天一大掃,包括門窗。
三、存放垃圾容器固定,專用,密閉有蓋,不外溢漏。外觀清潔,保持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及食物殘渣等,操作場所無四害。
四、各類食品衛生與消毒嚴格按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執行。物品按規定分類擺放整齊。
注:該制度由科主任督促、檢查落實,院愛衛會檢查和平時測評相結合進行不定時考核。如未達90分以上扣科主任目標責任獎或季度獎5%。

七十、浴室管理規定

一、本院工作人員、職工家屬、子女洗澡,憑洗澡券入內。
二、遵守工作制度,禁止工作時間擅離崗位洗澡。
三、職工浴室禁止病員入內洗澡。
四、要節約用水,禁止浴室內洗衣物,嚴禁隨地吐痰、大小便、亂丟紙殼、保持浴室衛生。
五、愛護公物,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六、貴重錢物勿帶入浴室,應妥善保管,以免失竊。
七、禁穿工作服進入浴室,自覺遵守醫院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八、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浴室的清掃工作,保持場地衛生整潔,加強浴室各種公共設施的管理。

七十一、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實施條例》要求,針對我院電梯使用情況,特制定以下各條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梯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專業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專業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和管理。
二、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每年一次的電梯安全檢測檢驗工作。
三、電梯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維修保養以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和確保安全運行。
四、保持電梯機房整潔,隨手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沙灰、小動物進入機房。機房內不準堆放無關物品。
五、機房內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換。
六、機房屬安全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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