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項目 |
標準分 |
考核要求 |
檢查方法 |
評分方法 | |
一、科室設置和人員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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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級醫院至少設檢驗室:二、三級醫院設檢驗科,應設置:血液和體液實驗室、免疫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微生物實驗室、門診化驗室,三甲醫院還應設分子生物學實驗室(見《福建省醫院檢驗科(室)建設和管理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第一條)。 |
按《標準》要求實地察看。 |
各個專業室(組)每缺一室扣1分,設有實驗室但未開展工作每個扣0.5分。 |
4 |
人員配備數量適當:學歷、職稱結構符合要求;二、三級醫院科正、副主任須經培訓后持證上崗;科主任技術職稱達到要求(見《標準》第四條)。 |
查醫院人員統計表、檢驗科人員技術檔案,查培訓證書。 |
人員數量<4%扣1分,學歷結構達不到要求扣1分,職稱等一項不符扣1分,科正、副主任一個未培訓扣1分。 | ||
二、檢驗科(室)基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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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科室應有《標準》第三條規定中的各項基本工作制度:標本接收及處理制度 、急診化驗制度、檢驗報告發放制度、超生命警戒值報告及登記制度、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實驗室安全制度 、儀器管理制度、試劑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室內質控制度、室間質評制度、儀器使用及校準制度、試劑質量評價制度、消毒、衛生防護制度等:還應制定科室的正、副主任職責、各級檢驗人員職責;人員分工職責明確。 |
查各種制度及職責,看有關資料,查看實施落實情況,考察職工分工職責是否明確。 |
制度、職責每缺一項扣0.5分;未落實扣0.5分;現場抽查詢問,1人不了解制度 和職責內容者扣0.5分。 | |
三、檢驗科(室)基本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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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科(室)基本設備必須齊全,數量達到《標準》的最低要求。要求一級醫院必須具有以下基本設備:顯微鏡、水浴箱、電冰箱、電恒溫箱、離心機、血紅蛋白儀、尿十項分析儀、分光光度計或半自動生化分析儀等;二級醫院除具備上述設備外,還需有血球計數儀、酶標儀、洗板機、離子選擇電極法分析儀、電泳儀、全自動生化分析儀、二氧化碳培養箱、厭氧箱、大型離心機、尿沉渣鏡檢儀、全自動或半自動細菌鑒定儀、細菌藥敏試驗測試儀、血凝儀;三級醫院除具備以上設備外,還需要有低溫冰箱(–20℃以上)、全自動血液培養儀、大型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特定蛋白儀、全自動酶免分析儀。二、三級醫院設有分子生物學實驗室需按衛生部頒發的《臨床基因擴增實驗室工作規范》配置設備等。 |
查儀器設備清單和現場察看。 |
一級醫院每缺一種扣1分;二、三級醫院每缺一種扣2分。 |
四、檢驗科(室)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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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認真完成《標準》第三條規定的各項任務,除承擔本院門急診、住院病人的檢驗外;接受下級單位或有關醫療機構委托的各項檢驗:開展室內質控、參加省臨檢中心組織的室間質評;經常校正儀器、檢查試劑;三級醫院須不斷引進國內外先進檢驗技術,開展新項目,改進方法,接受有關單位的特殊檢驗。 |
查看檢驗登記本、室內質控圖及失控登記表,參加省臨檢中心組織的室間質評成績證書,儀器維護保養及校正記錄、試劑保存記錄,引進技術、改進方法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記錄。 |
沒有完成規定任務的,每1項扣0.5分。 |
4 |
承擔醫學院校檢驗專業學生的臨床實習教學任務;接受和指導進修人員,要有專人負責教學工作,有教學計劃;每月有業務學習活動;有繼續教育培訓計劃。 |
查教學計劃,查業務學習計劃、記錄、外出進修或培訓記錄、證書,查繼續教育計劃。 |
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4 |
努力制造條件配合臨床科室完成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三甲醫院每年至少有國家級學術刊物論文1篇,省級雜志論文3篇,三乙醫院每年應有省級以上雜志論文3篇,二甲醫院應有省或地(市)級雜志論文3篇,二乙醫院應有省或地(市)級雜志論文2篇。以上論文第一作者應是本科室檢驗人員。 |
查科研計劃(近2~3年)、上報材料、批準文件、科技成果證書、論文發表的資料。 |
論文每缺一篇二級醫院扣0.5分,三級醫院扣1分。有科研項目加2分,有科研成果獎加5分。 | ||
五、檢驗(室)的技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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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標準》第六條要求開展所有技術項目,一級醫院應開展血、尿、糞三大常規,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等48項以上,二級醫院應開展血液與體液、生化、微生物、免疫學等146項以上,三級醫院除上述項目外應開展分子生物學及其它特檢項目至少234項以上,每年均應有新項目;不得仍開展衛生部規定淘汰的項目;人員操作必須按SOP程序文件熟練操作,結果必須準確,簽發報告符合要求(現場考核);儀器符合質量要求。 |
現場抽查20項(三甲醫院查30項),查:檢驗結果登記記錄,相應項目試劑、設備;查看是否仍使用淘汰項目。現場考核(帶質控品):每個專業組1人,考核操作規范性、熟練性、報告簽發正確與否等。 |
技術項目缺一項扣1分,使用衛生部淘汰項目每項扣3分;現場考核,一個不合格扣2分;儀器不合格質量要求扣2分。 |
六、檢驗科(室)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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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科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健全;二級醫院門診化驗室常年有檢驗師以上人員在崗,三級醫院門診化驗室常年有主管檢驗師以上人員在崗;檢驗單上申請項目有無漏項;結果報告書寫規范,字跡清晰,檢驗者應簽全名,實習生不得單獨發報告;報告單發送及時,急診2小時、一般檢驗24小時內發出;報告單發出前應作消毒處理;檢驗登記本登記項目齊全、書寫清晰,分專業登記;操作嚴格按《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進行,各項檢驗需有SOP文件和操作卡;可疑結果必須復查,并作登記;貴重儀器有專人保管,建交檔案,實行維修、保養、校準、使用登記制度;試劑必須采用國家及省臨檢中心認可的合格產品,不得使用無批準文號或已過期產品,進貨渠道正常;標本與廢棄物處理有消毒措施,符合院感管理要求;自配試劑(包括培養基)須有操作卡,每次應記錄配方、配制日期,并作校正鑒定,配制、校正者應簽名;刻度吸管、加樣器須經校準后方可使用;檢驗科有微機應用,逐步實現電腦化管理。 |
查各種制度:查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查門診排班表,隨機抽查10張急診報告單、10張病房檢驗單及10張門診檢驗報告單。查報告單消毒設備,查檢驗登記本、操作卡、各種有關檔案、記錄,抽查試劑采購發票或領取登記記薄,查試劑使用情況等。 |
各室質量管理制度缺一扣1分,未建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扣1分,試劑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中進貨渠道不正常扣1分);其余各項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0.5分。 |
七、檢驗科(室)的質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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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有質量管理手冊;有質控措施;認真開展質控工作,嚴格執行省衛生廳下達的臨床實驗室質量控制實施方案;各級醫院應按要求參加省臨檢中心組織的實間質評活動,省臨檢中心要求的各專業組室內質控、室間質評的必做項目完成良好,按要求如期進行檢測,按時回報質控結果;室內質控圖齊全,有分析記錄用失控改正措施;三甲醫院同時參加衛生部臨檢中心組織的各項室間質控評活動;每年省臨檢中心各次室間質評回報單齊全,成績符合要求(全年總成績評定標準依照省衛生廳閩衛醫〔2003〕26號文所定)。定期進行室內、室間質控工作總結分析。 |
查質量管理手冊和質控措施;查各項室內質控管理方案的落實情況;查科室工作日記,查各專業室內質控圖、失控登記表、分析、處理記錄及其他有關記錄,查參加室間質回執,查省臨檢中心每次質評回招單,查室間質評成績證書。 |
無質量管理手冊和質控措施扣4分;室內質控必做的項目每缺一項扣1分,出現失控而不處理扣0.5分,未進行質控工作總結扣2分(室內1分,室間1分),未參加省臨檢中心室間質評一個項目扣3分,三甲醫院未參加衛生部臨檢中心質評扣2分;室間質評成績以省臨檢中心的為準,室間質評回報單缺1次扣1分,一個專業組成績不合要求扣1.5分,其中細菌鑒定扣0.8分,藥敏扣0.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