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醫院管理模式介紹
醫院管理模式(hospital management models)就是醫院管理的運作方式和所采取的樣式。各國的醫院管理模式不盡相同,它與國家的社會制度、經濟條件、文化背景、醫療保健制度、市場經濟模式等因素密切相關,也就是模式多樣化。大體上,醫院管理模式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美國醫院管理模式 美國實行的是當代最典型的市場經濟模式,就是以私有制為基礎(占國民生產總值的88.1%),以經濟決策高度分散為特征,完全實行自由經濟、自由經營、自由競爭,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十分有限。因此,在醫院管理上也基本上套用企業管理模式和方法。在組織管理體制上大多數實行董事會。董事會是醫院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主要職責是:①聘任和考評醫院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尤其是院長);②評價和監控醫院提供的全部醫療服務質量;③保證醫院在財務上的足夠充足;④保證醫院遵循所有適合于醫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⑤ 五、德國醫院管理模式 德國在經濟體制上實行的是“社會市場經濟模式”。這種經濟模式既包括市場經濟,又包括社會福利和國家政策干預,即通俗公式表示的“市場經濟+總體調節+社會保障”。德國是歐美發達國家中社會保障事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社會保障涉及到社會成員基本生活的各個環節,幾乎包括生、老、病、殘、死、療養和教育等每個方面,早在1881、1884和1889年就相繼通過《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法》、《養老、殘疾、死亡保險法》。現在,德國的醫療保險分法定醫療保險和自愿醫療保險兩大類。法定醫療保險對象為工人、中低收入職員、農民、領取法定養老保險金者、大學生、失業者和殘疾人等,占社會成員極大多數,這種醫療保險實質上屬自負盈虧的自治管理,國家僅對大學生和領取養老金者予以一定補助。自愿醫療保險為年薪較高的職員和政府官員自愿選擇加入的醫療保險。與此相適應的醫院管理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為基礎,政府對醫院實行宏觀管理,高度重視區域衛生規劃,根據醫學專科特點、社會服務需求和經濟結構的原則將醫院劃分為社區服務醫院、跨社區服務醫院、中心醫院和特級醫院四個層次。這種按服務人口數建立起來的“區域醫院服務體系”中,特級醫院床位數一般為1500床以上,服務人口約120萬—150萬人,主要是大學教學醫院(相當于我國的附屬醫院);中心醫院一般為1000床左右,服務人口約40萬—50萬人;跨社區醫院一般為400—600床,服務人口10萬人左右;社區服務醫院提供普通醫療服務,一般為200床左右,服務人口約5萬人。德國醫院領導體制的最大特點是設行政院長、醫療院長和護理院長“三駕馬車式”結構,醫院不設職能科室建制,由三院長在配有秘書的情況分別負責各自的職責,其中行政院長是醫院領導人和最高決策者,負責整個醫院經營管理、人事、計劃基建、物資供應,經費預決算財務和院長間的協調;醫療院長負責醫生診療工作,包括醫技、藥房、醫學教育和科研以及與開業醫生的協調等,護理院長負責醫院護理的組織領導。行政院長的任職資格要求是經濟類、管理類或商業、法學高校畢業后經2年醫院管理培訓取得碩士學位者;醫療院長通常為資深醫生擔任,還需經過接受經濟學或社會學以及醫院管理、衛生經濟等碩士課程教育;護理院長的任職資格培訓要求通過醫院管理強化教育一年。院長的任職由董事會在全院進行考核績效后決定。德國醫院的性質有公立醫院、社團醫院(宗教、慈善團體或各類基金會捐資)和私人醫院三種,其中私人醫院僅占總床位數的10%左右。 六、俄羅斯醫院管理模式 俄羅斯在經濟體制上屬于正在轉軌的以社會為導向的市場經濟模式。由于過去80多年時間里一直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國家對經濟高度壟斷,雖然現在進行“休克療法”,但市場體系仍殘缺不全,尚處于形成時期,社會保障體系也從行政型實報實銷醫療費用的公費醫療制度逐步轉變為市場型保障體系,與其相聯的醫院管理體制也將從國家預算撥款逐步轉變為多渠道多形式的經費來源。在醫院管理組織形式上,較早實行院長負責制和科主任負責制,院長下設醫務、行政等若干副院長,院長和臨床科主任都由醫生擔任,各臨床科室的科主任負責制反映科主任對科室的全面負責,護士長下屬科主任分管,人事制度正在逐步實行改革,但從總體來說,俄羅斯的醫院管理模式比較嚴格,政治黨派已不再是決定醫院的領導體系的主要因素,醫院工會仍發揮較大的作用。 七、新加坡醫院管理模式 新加坡推行的是政府宏觀調控的市場經濟模式,在文化價值觀上一方面接受市場經濟價值觀的沖擊,另一方面又竭力保持東方文化即華人儒文化的價值觀。尤其通過兩個五年計劃(1961~1965)、(1966~1970),一個十年經濟發展計劃(1971~1980)和一個經濟重組計劃(1980~1990),經濟發展迅速。新加坡在推行經濟發展的同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即李光耀所說的“讓人民分享蛋糕”,實行公積金制,實現老有所養和居者有其屋,并盡量縮小貧富差異。在醫療保障制度方面實施保健儲蓄、醫療保險和醫療福利基金三項措施,1983年通過法律,自1984年起凡18歲以上雇員按年齡分別將月工資的6%~8%存入保健儲蓄,以供住院時使用,政府還設立醫療福利基金幫助貧困戶。新加坡醫院分為國家津貼醫院和私立醫院,政府對國家津貼醫院補助約占醫院總支出的58%,公立醫院收費標準由政府定價,病房分A、B1、B2、C級四等,政府分別補貼0、20%、65%、80%,說明嚴格控制了醫療需求的導向。新加坡醫院,尤其是私立醫院以提供高水平的醫療護理服務和一流酒店式的舒適休養環境及餐飲服務,以突出這兩大服務為特點,以借鑒香格里拉酒店和新加坡航空公司先進經驗為目標要求,特別強調服務素質和優質服務觀念。私立醫院只雇傭數量很少的住院醫師和一定數量的護理、工勤人員,醫療服務都由私人專科醫師提供,院內設立醫療中心大樓以供這些私人專科醫師使用。從1985年起,新加坡政府為了改善公立醫院管理不如私立醫院的現狀,實行“重組計劃”(restructure program),將衛生部直屬公立醫院轉變為私人有限公司管理體制,衛生部派員參加公司董事會,原股權由國家衛生保健局管理,但醫院則全部按私人企業管理方式管理。醫院管理體制由董事會委派行政總監全權負責,行政總監一般同非醫務人員的企業管理專家擔任,下設醫藥委員會、醫院籌劃委員會,分別由臨床主管和行政主管負責,即分別負責醫療業務和行政后勤事務。這種醫院重組和企業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并有效地控制醫院服務費用開支,這種模式就是醫院所有權(國家所有)和經營權(私人有限公司)分離的模式,可從中得到啟迪。1993年10月新加坡政府發表《大眾化醫藥保健白皮書》,明確提出為人民提供基本有效和大眾化的醫療配套措施,讓人民享有良好的現代化的基本醫藥保健服務,并將專科醫師規定為不超過醫師總數的40%,也就是60%醫師將受訓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