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訊 “執行難”問題不僅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問題,而且也是社會各界極為關注的熱點問題。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結合目前所面臨的執行困境對執行理念和執行管理模式進行深度剖析,大膽推行機制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該院近年來通過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使執行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但由于內外因素、執行社會經濟環境不斷變化及全社會法律意識程度有待提高等原因,加上執行一線的人員不足,大量歷年積案存在,執行難問題仍然普遍存在,該院通過對“執行不能”的民事執行案件進行典型、綜合、量化分析,找出導致該院執行難的各種因素,探索推出了大范圍的執行工作改革措施:
建立與黨委、人大、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該院一改以往孤軍奮戰的局面,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執行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相關信息通報、反饋機制和快速高效的協作配合機制,使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無法逃避。繼續充實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國土、房產、稅務、金融等部門相關成員,定期召開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和協調解決執行難問題。
設立內部“立審執”一體化聯席機制。該院將立案與審判工作流程的管理規定的相關環節內容納入,把好訴訟與執行立案關,確保落實財產保全措施到位。在審判中充分考慮、重視未來執行的實效,民事判決書及民事調解書的判項應當明確、具體、合法和具有可執行性。還應將債務人的償還能力作為法庭調查的重點之一,裁判的給付方式以可能執行為前提,同時把握好雙方當事人利益平衡點,提高執行質量與效率。
建立流程管理、執行公開、裁執分離等改革機制。該院通過實行執行風險告知制度,促使債務人自覺履行義務和申請人債權的實現;實行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尤其是異地扣押和查封被執行單位以及查封社會影響大,或者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重要設施時,必須報分管院長批準,實現實體與程序的統一;實行執行工作考核機制,將執行結案率、終本率、標的到位率同執行法官的考評、獎懲緊密掛鉤,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在執行工作中的潛能。另外,采取各種形式進行崗位培訓,提高法院執行人員的辦案水平和工作能力。
建立對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機制。該院通過實行公開執行期限、公開執行措施、公開執行理由等執行過程中的十項公開制度,進一步提高了案件執行透明度和科學性,也杜絕了“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的發生。
今年以來,該院共受理執行案件731件,結案636件,執結標的金額5791萬元。同時,發動多方力量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共執行和解案件478件。有效地增加了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信心,確保執行工作公開、公正、及時、高效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