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審判經驗總結,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司法為民為宗旨,以公正與效率為工作主題,以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培養和發現人才為主線,提高調研工作服務審判中心的質量和水平,推動調研成果向實踐轉化,實現調研與審判互動,創新與傳承共進。
二、總結內容
審判經驗是審判人員在司法實踐中形成的各種知識、技能和方法,既包括審判工作的體會和作法,也包括審判藝術和技巧、理論探討,以及應對緊急情況的智慧等,是審判人員創造性的勞動成果。開展審判經驗總結,就是將審判實踐中切實可行的各種相關知識、技能和方法,進行提煉和概括的過程和結果。開展審判經驗總結,主要圍繞以下方面進行:
(一)案件審理方面的經驗:主要是指在案件審理的程序和實體方面的經驗。
程序方面的經驗主要體現在法官從立案到結案,在訴訟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形成的心得和技巧。包括如何引導當事人方便快捷地進行訴訟;如何指導證據交換,如何指導舉證、質證;如何結合訴訟活動的類型規范庭審,提高庭審質量和效率;如何提高庭審中的應變能力;如何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如何依法行使釋明權等。
實體方面的經驗主要體現在案件實體處理上的技巧。包括如何領會立法本意,把握立法的精髓,運用法律思維解決訴爭;裁判中如何援引法律條文,如何正確適用法律進行裁判;如何處理新法和舊法的關系;如何進行法律推理;如何運用法律靈活破解難案等。
(二)方法技巧方面的經驗:主要是指審理典型個案或具體某個審判環節中好的方法與技巧。
包括調解中的方法與技巧;執行中的方法與技巧;與當事人溝通的方法與技巧;信訪接待的方法與技巧等。
(三)審判管理方面的經驗:主要是指通過科學協調、調度、統籌保障審判活動公正高效運作方面的經驗。
包括負有審判管理職責的院、庭長如何運用各種管理手段,協調、組織好審判活動,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如何科學合理地配備審判力量,實現審判資源的最優化配置;如何挖掘審判人員的業務潛能;審判長如何組織合議庭合力高效地處理審判事務,如何實現合議庭成員之間的優勢互補;承辦案件的法官如何統籌安排好承辦案件,最大限度地提高審判效率等。
三、組織實施
審判經驗總結活動,以各基層法院和市法院各相關部門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各基層法院和市法院各相關部門每年至少完成2篇審判經驗總結材料,經市法院主管副院長或基層法院院長審閱后報市法院研究室。
市法院研究室負責審判經驗材料的綜合匯總工作,并定期在《法官論壇》和《審判工作指導》中刊發,并于每年年底匯集其中的優秀者編輯成書。
市法院要組織召開“審判經驗交流、推介會”,邀請兩級法院有關領導和業務骨干進行交流,以推動審判經驗總結活動在全市法院的開展和成果的轉化。
四、工作要求
(一)總結審判經驗工作是促進司法能力建設,提升審判工作品位的有效措施,各級領導都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帶頭參加。要把這項活動作為加強審判管理,體現和轉化審判成果的一項重要工作,院領導班子成員和庭長要帶頭參加這項活動,以實際行動帶領和動員審判(執行)人員廣泛參與到活動中來。各單位和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方案要求,保證高質量地完成任務,特別是要組織業務骨干積極參加總結審判經驗活動。以此為契機,加強理論和實務研究,營造濃厚的研究和學習氛圍。同時,要通過此項活動,積極宣傳在活動中涌現出來的知識型、專家型法官和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典型,增強法官的職業尊榮感,為人才的培育和成長搭建平臺。
(二)要鼓勵全體審判(執行)人員解放思想、事實求是、開拓創新。審判經驗總結要突出“新、特、精”的特點:“新”,就是要有新意,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出新對策、新措施、新辦法;“特”,就是要有獨特之處,要體現獨特的經驗、獨特的發現和獨特的視角;“精”,就是要針對自身擅長的領域總結經驗,要精于重點,避免面面俱到。
(三)市法院要將此項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審判管理和審判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認真進行考評。審判(執行)人員完成“審判經驗總結”的情況將記入法官個人業績檔案。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