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園區法院在績效考評工作中,充分發揮有特長干警的作用,自行設計,建立了一套干警績效考評系統。系統以原始數據資料為主要內容,以業務部門為類別,對法官、政務人員、綜合部門、業務庭室等四個層次進行全面考核,并自動計算考核成績,精確反映干警工作狀況,客觀記錄干警工作業績,實現了績效考評工作的自動化、連續化和準確化。
一是實行人員和部門分類的考評辦法。依據市中院及本院績效考評辦法,在設計考核程序時,將本院干警分為法官和機關政務務人員兩部分進行考評,精確體現法官和綜合部門人員各自工作特點;將本院各部門分為審判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兩種類型進行考核,體現不同部門的工作特點;將部門負責人與部門工作一同考評,部門工作的好壞及排序直接決定部門負責人的排序,體現部門領導的責任特點。
二是將考評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由績效考評辦公室制定考評方案,決定考評的內容、標準、分值、程序,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所擔負任務,制定考評細則,并對單項工作進行考評,得出具體分值,經過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并附能說明分值來源的基礎資料或數據上報績效辦,績效辦將各職能部門上報的數據,輸入計算機后,通過自動計算得出每個人和部門的最終得分,并在全院同類人員和部門中進行綜合排序。
三是平時考評與年底考評相結合。負有考評職能的相關部門,如立案庭、評查辦、辦公室等,加強平時登記統計,以平時掌握的原始數據,作為年底考評的計分依據,年終考核時,必須附上平時掌握的基礎數據和資料,防止年底突擊打分造成失實。如對辦案數量、質量的考評,以每季度考核的原始數據為基礎,累計得出個人工作業績數據,做到了計分的準確、真實。
通過建立干警績效考評系統,簡化了績效考核程序,提高了績效考核效率,并有效避免了人工計算及統計失誤多、數據不準等問題,讓干警對個人工作情況及排名一目了然,進一步強化了爭先創優的意識,有效調動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積極性